Q:未成年犯罪會不會留下前科紀錄和案底?會被關嗎?
1不滿十八歲是由少年法院處理,如果法官認定有罪,不會留下前科紀錄。「前科紀錄」的是「犯罪者在政府機關所留下的犯罪紀錄」?
2.任何人的刑事案件紀錄,是由司法院委由臺灣高等法院管理,紀錄的全名為「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簡稱「前案紀錄」。
3「前案紀錄」不等於「犯罪紀錄」。舉例來說,若A經常被提告,A前案累累,但被判無罪。
4「前案紀錄表」留下犯罪紀錄,有什麼影響?
1)當事人再次犯罪,有可能被加重量刑。比如,是依據刑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五年內再犯,稱為「累犯」,會加重二分之一的刑責。
未滿十八歲的少年犯罪會有前案紀錄嗎?雖有紀錄,但保密程度較嚴密。顧慮少年處於身心發展階段,少年事件處理法第83條規定,少年案件執行完畢3年後,視為未曾受該刑宣告,其他機關應塗銷少年之前科紀錄,且該紀錄及資料非為少年本人之利益或經少年本人同意,少年法院及其他任何機關不得提供。也就是說,少年犯經過3年後,前案紀錄會被塗銷或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