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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環保案件」有獎舉獎金,「檢舉達人」當正職,樂當環保糾察隊..... - Getting Closer to God's Voice 1985

過去,路上總不乏可以看到騎士一邊騎車一邊吸菸一面丟菸蒂,或者駕駛人把車窗搖下亂吐檳榔汁的畫面,而現在製造環境髒亂的人,都準備收罰單了。想當環保小尖兵的民眾,可以準備好你的手機蒐證領獎金了……

環保局稽查科科長馬振耀:「獎勵金的部分就是扣除掉相關的稅金之後,就會依照他應該實得的檢舉獎勵金,而撥給檢舉人。」只要檢舉亂丟檳榔,檢舉達人單件檢舉可獲得400元,亂丟垃圾或煙蒂單件檢舉可獲得300元,環保局祭出獎舉獎金,果然違規率逐漸下降。

▲交通違規的部分,目前全台已取消檢舉獎金。但舉凡有害環境或食安相關或檢舉逃漏稅,政府都有提供檢舉獎金。檢舉逃漏稅,檢舉人則可獲得20%的獎金,上限為480萬元。

台中市環保局空噪科長陳忠義表示,檢舉烏賊車成案的條件是相片在3張以上、影片在15秒以內,清楚拍到車牌,加上煙度經證明超過標準,如此即可得到獎;若是未核發,可能是經複審未成案,和該局作業時間及車主有無驗車都無關。

北市環保局就有《臺北市檢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獎勵辦法》,明訂在台北市發現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行為,7日內向環保局檢舉,若檢舉時有隨案檢附充分證據資料,檢舉人就可依檢舉事項獲得30%至90%不等的檢舉獎金。

台北市環保局網站指出,檢舉有獎勵金的項目包含任意棄置垃圾包、煙蒂、紙屑、亂吐痰、吐檳榔汁、遛狗(或其他寵物)糞便未隨手清理、餵食棄犬造成髒亂、張貼違規小廣告、任意傾倒廢土或廢棄物、未依規定塗鴉及其他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的行為。若檢舉偽造、變造或未經同意製造專用垃圾袋者,獎金更多達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


高雄市環保局推出檢舉會員制平台。

高雄市環保局:依據《高雄市民眾檢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獎勵辦法》規定,檢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經查證屬實並裁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者,主管機關會按核發標準發給檢舉獎金如檢舉寵物或家禽家畜隨地便溺、亂丟紙屑或口香糖等垃圾,可獲20%獎金,若亂吐檳榔汁、檳榔渣,獎金有35%。

馬路上排放廢棄汙染環境製造空汙的「烏賊車」,蒐證後向環保署提出檢舉,成案可獲300元獎金。檢舉重大水污染案件,每案最高獎金高達100萬元。而檢舉食安案件,若成立每案可核發罰鍰金額20%以上或50%以上,並視案件情節額外加發。檢舉逃漏稅,案件成立後被檢舉人繳納罰鍰,檢舉人則可獲得20%的獎金,上限為480萬元。

▲ 這樣檢舉人的人身安全,安全嗎?有保障嗎?

為鼓勵民眾檢舉亂丟菸蒂、亂吐檳榔及亂丟垃圾等問題,高雄市環保局從民國104年起設計推出會員制。民眾成為會員後,只需填寫一次個人資料,之後二次檢舉就無需再填寫個資。至2017年七月累積超過1600名會員,檢舉最多者一年賺進77萬元獎金,等於平均月收入超過60K。過去檢舉違規,必需將相關資料寄給環保局審查,資料不齊全,環保局會另行通知檢舉人補件,一來一往繁複,民眾檢舉意願不高。網路普及後,各地環保局推出線上檢舉系統,提高民眾檢舉意願,也減少領取獎勵金時可能發生的問題。

高雄市環保局環境稽查科長馬振耀表示,2016年一整年下來,檢舉量第一的民眾貢獻了2622件檢舉數,獲得約77萬元的獎金;檢舉量第二的名種則繳出1595件檢舉數的成績,約獲得41萬元獎金。

檢舉環保案件有獎舉獎金,衍生許多「檢舉達人」以檢舉為正職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某以檢舉維生的檢舉達人表示,檢舉烏賊車成案一件有300元獎金,扣稅可以領240元,他一個月可以拍200多件,好的時候還可以抓到400件,每天就是騎車上路拍烏賊車。

 

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檢舉獎勵金發放辦法

舉步驟:

一、民眾於臺北市內發現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之行為,至網頁下載【檢舉單】至個人電腦。

二、填寫「檢舉人資料」及「違規事實」(請勿更動表格格式)

1. 填寫「檢舉人資料」檢舉獎勵金專區-檢舉人資料

2. 填寫「違規事實」

檢舉獎勵金專區-填寫違規事實填表說明:(1)違規時間。範例:2011/06/16(空一格)10:30PM,呈現在儲存格為100年6月16日22:30(2)「煙蒂檢舉單」及「違規廣告物檢舉單」請勿燒錄於同1片光碟(即2者均有資料時,請分別燒錄於不同光碟片)

三、「檢舉單」與「顯示日期時間之影片」一併燒錄至光碟,一片光碟案件數上限為20件

四、採證7天內郵寄(依郵戳)或送(依收件日)至「臺北市市府路一號七樓東北區環境保護局」或「臺北市萬華區西寧南路4號3樓環保稽查大隊」

Q: 檢舉有獎勵金的項目有什麼?

 任意棄置垃圾包、煙蒂、紙屑、亂吐痰、吐檳榔汁、遛狗(或其他寵物)糞便未隨手清理、餵食棄犬造成髒亂、張貼違規小廣告、任意傾倒廢土或廢棄物、未依規定塗鴉及其他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之行為。

凡是於台北市發現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之行為,7日內向環保局檢舉,如果檢舉時有隨案檢附充分證據資料因而告發違規者,則可依檢舉事項的不同獲得30%-90% 獎勵金。依「臺北市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費徵收自治條例」第11條規定, 對於違反該自治條例第6條、第8條、第9條之行為者,亦可利用前項所述方式向本局檢舉,一經查獲者,本局得於下列額度範圍內發給檢舉人獎金:

1、檢舉偽造、變造或未經同意製造專用垃圾袋者,發給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之獎金。
2、檢舉販賣偽造、變造專用垃圾袋者,發給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之獎金。
3、檢舉購買或使用偽造、變造之專用垃圾袋者或未經環保局同意,販售專用垃圾袋者,發給6千元以上2萬元以下之獎金。

Q: 民眾如何檢舉廢棄物污染環境行為,檢舉資料應寄送到何處?

請以書面或本局網站向本市單一陳情系統:https://hello.gov.taipei/

檢舉時請檢附違規證物(載有日期時間之影片、照片)及詳載人(如可供查詢之車牌、居所、電話、身分證等)、事(如違反事實及當時情形描述)、時(年、月、日、時、分)、地(如門牌號碼、地標)、物(如垃圾、煙蒂等污染物),並提供個人基本資料(含真實姓名、身分證號、住址、聯絡電話等)

環保局局長信箱舊案查詢網址

檢舉時請將相關資料郵寄或直接送至環保局(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7樓)或環保稽查大隊(臺北市萬華區西寧南路4號3樓)。

Q: 承辦檢舉廢棄物污染獎勵金的單位聯絡窗口為何?

環保稽查大隊02-23754573(臺北市萬華區西寧南路4號3樓)。

Q: 檢舉製造髒亂等污染行為,需要留下檢舉人的資料嗎?

如果要領取檢舉獎金,需要留下您的相關資料及聯絡方式(含真實姓名、住址、聯絡電話等),本局將以密件方式處理

所提供的照片或影片中的內容需包含以下人、事、時、地、物:
(一)照片或影片中的違規行為需明確清晰,易於辨認並提供可供查詢之車牌、居所、電話、身分證等資料。

(二)相片或影片中有顯示日期(可事前於拍照器材中設定年、月、日、時、分)。

(三)照片中違規的地點應有背景,如特定建築物、招牌、明確地址或橋樑,以為佐證。

(四)拍攝亂丟廢棄物之行為樣態(最好能連續拍攝)。使用攝影機則全程攝影為佳,行為人如有駕駛汽(機)車,應拍下車號,且最好拍到行為人面貌,以便於查證。

(五)除了需提供以上照片內容外,請另外說明(書寫)清楚相關違規事實(人、事、時、地、物)。

Q: 檢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的獎勵金何時發放?

獎勵金需在受處分人繳交罰款結案後,通知檢舉人領取獎勵金。

更多詳請請參看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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