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來越多人跟我反映部落客商業化的現象….部落客該不該收費?我自己的做法是可以接受無價,但無法接受賤價,可以不賺少賺,但不能拋棄個人原則!文章要是沒有真實性與客觀性,那就喪失了閱讀的價值了!
該怎麼說,該怎麼評理,該不該易地而處,將心比心。早在兩三年開始,部落格寫不久的時候,就不停收到許多廠商的來信。(每一封都得回,要花掉多少時間,還是要乖乖用盡腦細胞,找到每一個婉轉的字句往外推,不論對方的感受如何,我已盡力用word peace的態度去回應)每每推掉邀約前肯定是掙扎,迂迴了好幾回在心裡打滾兒(如果接了稿,也許就不用省錢省的那麼錙銖必較之類的),可是原則和榮譽感和金錢的誘惑放在天枰上稱一稱,還是會知道哪些是不可妥協,還是會知道哪些是自己無法勝任的。點閱數流量高一點的blogger 面對的往往是大批的讀者不小心偶遇的愛和裁判。一旦,那怕一次失足,前面一百次的努力都可能會汙名化,這是世道,也是一般人正常會有的推理。特怕犯錯,特怕人言可畏的我,只好繼續捏自己,和沒有緣分的銀兩說再見。(話說,廣告就算有幾萬人點,進帳都是難以果腹的,大家要不要多點幾下XD)
歐美最受歡迎的行業之一是民宿主人,而部落客也是其中一個dream jobs 部落客基本上就是自由業,誰不奢望能遠離如坐針氈的辦公室和前輩們爾虞我詐的心機術說再見,或是再也不用面對愁雲慘霧沒人敢發表高見的檢討會議?人們都需要生存討生活,尤其是職業部落客(不論成功達陣沒有)所以也越來越多人能理解,品牌報導文(廣告文)只要能寫的有內容,夠深入(基本上跟報章雜誌的服務是一樣的)記者都有收入,都算正當職業,圖文部落客,身兼作家、插畫家(漫畫家)的功能,都是搏君一笑,給你乏味的生活中帶點啟發或樂子,電影戲劇大成本藝術的功能也是如此(而你不用買票.只需要負擔電腦的電費就可以了)。時尚部落客身兼模特兒、攝影師和文字編輯(外加修片),只要寫的夠好,和Elle, Mina. Vogue 提供的服務是一樣的。(畢竟工讀生顧店都有時薪,林志玲模特兒走秀也有支薪)那麼,旅遊部落客,跟報章旅遊文的正職記者也是做一模一樣的事(而且,受到關注以前,都是不支薪默默地在鍵盤上滴汗)
話說,我偶爾喵到素顏部落客的分享文都覺得她們挺有膽的,有guts。把自己有點掉漆的的素顏公諸於世,勇氣十足,我絕對辦不到,所以我佩服。(諧星或扮醜這件事也需要天分啊)雖然我偶爾也會做夢覺得,如何可以當隱形眼鏡的代言人就太幸福了。每一年雙周拋的成本,十多年下來也挺可怕的。全年無休戴隱形眼鏡,在家也要美美的是我的強迫症真實案例。(我老是說自己鼻樑太挺,戴眼鏡就老覺得不舒服,這也是事實)話說我的愛牌醫朵的保養品牌代言人居然歷經國防部全民騷動大事件之後還沒原封不動(夠力)。我深深覺得他們品牌的問卷調查真的可以再研究一下民眾對於代言人的好感度。如果是廣末涼子.吉高由里子.Lina.或是竹內結子,我想廣告的點閱率應該會破表!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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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立新聞》報導消基會曾調查知名部落客,發現80%發文是商業廣告文,但都未標示是廣告文或心得文,基於文章有欺騙消費者的嫌疑與可能性,加上知名部落客有一定的影響力,消基會副董事長游開雄表示,未來部落客若有廣告合作或業配文都必須標明清楚,體驗文.開箱文.試用文若發現造假也要負法律責任。參考資料 :2015.05/26 自由時報新聞
消基會2015年五月起強制要求部落客廣告文要標示清楚,體驗文.開箱文.試用文若發現造假要負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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