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一名14歲少女在超商買飲料時,發現自己被身旁的男子摸了一把,家長得知後調閱監視器提告,但檢方認為證據不足不起訴,家長氣憤將監視器影片po到臉書社團「爆料公社」,眾網友看了認為男子伸手明顯就是故意,直呼遇到恐龍檢察官,憤怒表示要進行「私法正義」。
小編重複倒帶看了好幾次畫面,動線真的很不自然,走一走,卻熊熊往右靠過去。這事件讓我聯想到公車上或捷運應該都是摸摸狼的最愛之處。靠著人群擁擠貼上去或趁亂,,,,,,。這世道,不知道該說什麼。影片連結
不起訴處分書中寫道,少女供稱男子經過時往她右下腹那邊摸,到了走遠手才拿開,感覺對方並非不小心;但男子則表示自己當時趕著上班,根本不記得有碰撞到少女。檢察官則認為,從監視器影片無法判斷男子是否有碰觸、或故意碰觸少女,在沒有其他證據的情況下決定不起訴。家長發文表示,自己一定會上訴聲請再議,「絕對為小孩討回公道」。
網友們認為「可能不是摸恐龍的女兒才會判無從確認」、「怎麼看都是刻意靠過去的」、「這樣你都看不到?那你怎麼讀書當恐龍的」、「既然告不了,只好走別的方法…」、「這動作這麼明顯,竟然告不成」、「因為法律是保護壞人,所以才會有私法正義這名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