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武漢疫情爆發,可以跟旅行社退費嗎?
國際旅遊疫情建議等級表共分為三級:第一級:注意 (Watch)、第二級:警示 (Alert)、第三級:警告 (Warning)
目前列在第三級的國家有中國大陸、香港及澳門。
目前列在第二級警告的國家有新加坡、韓國和日本!
根據交通部觀光局規定:如果前往的國家,被列為第三級警告範圍,旅行團扣除必要費用外,需要全額退費;若是第二級警告: ,扣除必要費用外再扣掉 5% 團費,其餘退費。
許多旅展業者推出通卷,表示可轉他人使用,而且無使用期限,但是通卷無履約保證,甚至沒有提供住宿(或民宿)電話地址等等細節,消費者下訂前要格外注意權益受損。
現在有所謂的線上旅展,由於旅社省去攤位租金和人事等成本,提供的價格,可能往往比實際旅展更優惠。
旅展注意事項
1.下訂單前建議確認是含稅或未稅價格
2.是否是廉航(廉價航空)
3.行李是否需要自己加買重量
3.飯店離市區遠近
4.是旅館還是飯店?
5.幾個人住一間?
6.是否有自費行程?
7.導遊及領隊的小費多寡?
※最重要的是,消費者務必要求旅展業者提供履約保證。
※消保官呼籲消費者旅展消費時盡可能選購加入旅遊品質協會之旅行社,並簽訂指定出團或旅遊日期,建議避免選購訂購單。
※不肖業者會刻意販售未載明旅遊日期的旅遊行程,事後以「指定日期無法湊足足夠人數出團」為由,甚至表示「如要退費須扣除手續費,即定金30%」衍生消費爭議,消費者要求退還定金,業者拒絕退還訂金還不出席協商會議。
相關法律
依法令規定,若因旅行社過失無法成行,旅行社應立即通知消費者。若旅行社沒有通知,則消費者可向旅行社求償1倍價格!如已通知,則消費者可按通知日期距出發日期時間的長短,按比例求償。
如果出發日前30日前通知消費者,依法規沒有賠償責任,但是需全額退費。如遇上旅館糾紛,可透過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調處,或要求由當地消保官協商。
旅宿業者經常於旅展販售訂購單,訂購單並未像禮券有履約保證機制作為保障,甚至未載明出團或旅遊日期,就已經違反國內(個別) 旅遊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市項,且未納入旅遊品質保證範圍,一旦業者停歇業,消費者恐將求償無門。
旅展優惠券價格相對便宜,但通常會附加許多使用條件,因此相對容易引發消費爭議。臺北市衛生局公布2012年接獲的消費爭議事件,高達418件包括食品、藥物、化粧品及瘦身美容等之消費爭議申訴案件,其中以食品、餐飲服務最多,共259件佔62%,瘦身美容103件佔25%居次。
諮詢和申訴管道
旅覽結束後,對禮券如有任何疑義,可撥打消費者保護專線1950洽詢。有消費爭議時可透過臺北市1999市民熱線轉7105、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的網頁申訴檢舉專區、專線電話27208777等,提出消費爭議協商申請。衛生局去年全年申訴案件中有218件可以成功達成協商,成功率達52%
申訴時,要提供申訴人基本資料、聯絡方式、申訴對象、具體的事件發生時間、地點及訴求內容。發生爭議時,可先行向業者反應,如果無法獲妥善處理,再向消費者保護團體、消費者服務中心或各權管單位申訴,必要時可直接提出消費訴訟。
衛生局提供兩個成功協商的案例給民眾參考,案例一是市民在旅展中購買優惠餐券,卻發現拿券消費時,無法在國定假日或連續假日使用,還需要預先訂位等限制因素,導致餐券逾期,遭受餐廳拒絕履行優惠服務,經過衛生局消費爭議協商申訴,成功爭取回餐券使用權。
案例二是消費者先行購買臉部美容課程,但是在接受服務時,業者另以體驗券方式強迫消費者加購其他產品,消費者當場被迫再次簽署契約,但事後通知業者要取消交易卻被拒絕,消費者藉由消費爭議協商申訴管道,促使業者主動與消費者達成協商,順利解約成功及取回產品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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