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07/31
重大事項:
其他:1.18. 有依本中心要求、經主管機關函示或通知應查證事項、重編財務報告或其他重大異常情事者。
上述重大事項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情形:
一、公司說明發生該重大事件之原因:
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以下簡稱櫃買中心)109年7月28日證櫃審字第1090008774號函示要求檢附佐證資料函報櫃買中心,故核有依櫃買中心要求、經主管機關函示或通知應查證事項之情事。
二、該事件對公司本身、所屬集團、產業及市場之影響:
本公司於109年7月30日收到櫃買中心函示,該重大事件對公司本身尚無重大影響,亦不致對所屬集團、產業及市場產生重大影響。
三、公司之具體因應措施:
本公司將依主管機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