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07/28
重大事項:
其他:奇鈦公司因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而遭主管機關裁處罰鍰金額達新臺幣十萬元以上,致有檢查表所列之重大事件。
上述重大事項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情形:
一、公司說明發生該重大事件之原因:
奇鈦公司之新竹廠於108年9月17、18日進行第3季揮發性有機物設備元件洩漏檢查作業,應於同年10月底前向新竹縣環境保護局進行申報,惟遲至109年1月7日方進行108年第3季檢測報告之申報,故遭新竹縣政府因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處罰鍰新臺幣10萬元,致有重大事件第4點「發生災難、集體抗議、罷工、環境污染或其他重大情事,致造成公司重大損害,或經有關機關命令停工、停業、歇業、廢止或撤銷相關許可證或罰鍰金額達新臺幣十萬元以上情節重大者」之情事。
二、該事件對公司本身、所屬集團、產業及市場之影響:
奇鈦公司之新竹廠因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而遭裁處罰鍰新臺幣10萬元,僅占該公司109年5月底之現金餘額約0.07%,且該裁處除要求公司限期繳納罰鍰並安排權責人員參與環境講習2小時之外,並無要求公司停工或廢止、撤銷相關許可證之情事,故該事件對公司本身、所屬集團、產業及市場尚不致產生重大影響。
三、公司之具體因應措施:
奇鈦公司除已依裁處書中所載之期限繳納罰鍰並安排權責人員接受環境講習之外,亦將加強人員訓練,並進行申報流程改善,以避免再次發生。
109/06/30
重大事項:
其他:奇鈦公司因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而遭主管機關裁處罰鍰金額達新臺幣十萬元以上,致有檢查表所列之重大事件。
上述重大事項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情形:
一、公司說明發生該重大事件之原因:
奇鈦公司之新竹廠於108年9月17、18日進行第3季揮發性有機物設備元件洩漏檢查作業,應於同年10月底前向新竹縣環境保護局進行申報,惟遲至109年1月7日方進行108年第3季檢測報告之申報,故遭新竹縣政府因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處罰鍰新臺幣10萬元,致有重大事件第4點「發生災難、集體抗議、罷工、環境污染或其他重大情事,致造成公司重大損害,或經有關機關命令停工、停業、歇業、廢止或撤銷相關許可證或罰鍰金額達新臺幣十萬元以上情節重大者」之情事。
二、該事件對公司本身、所屬集團、產業及市場之影響:
奇鈦公司之新竹廠因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而遭裁處罰鍰新臺幣10萬元,僅占該公司109年5月底之現金餘額約0.07%,且該裁處除要求公司限期繳納罰鍰並安排權責人員參與環境講習2小時之外,並無要求公司停工或廢止、撤銷相關許可證之情事,故該事件對公司本身、所屬集團、產業及市場尚不致產生重大影響。
三、公司之具體因應措施:
奇鈦公司除將依裁處書中所載之期限繳納罰鍰並安排權責人員接受環境講習之外,亦將加強人員訓練,並進行申報流程改善,以避免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