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於新的育兒津貼、托育補助方案出來了,對於多寶的父母來說,可以加減減輕一點負擔,而這次的調整分為階段性調整,分別為今年(2021)8月以及明年(2021)8月,接下來就讓我們一起看看有哪些重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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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衛生福利部
本文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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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兒津貼
- 育兒津貼補助金額
- 育兒津貼補助重點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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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歲托育補助
- 0-2歲托育補助金額
- 0-2歲托育補助重點整理
育兒津貼
育兒津貼補助金額
2021年8月前
一般戶 | 中低收入戶 | 低收入戶 | 第三名以上子女 |
2500元/月 | 4000元/月 | 5000元/月 | 加發1000元/月 |
2021年8月以後
一般戶(第一胎) | 一般戶(第二胎) | 一般戶(第三胎以上) | 中低、低收入戶(第一胎) | 中低、低收入戶(第二胎) | 中低、低收入戶(第三胎) |
3500元/月 | 4000元/月 | 4500元/月 | 5000元/月 | 6000元/月 | 7000元/月 |
2022年8月以後
第一胎 | 第二胎 | 第三胎以上 |
5000元/月 | 6000元/月 | 7000元/月 |
育兒津貼補助重點整理
申請資格
我國國籍且未滿兩歲之幼兒
1.父母雙方或監護人最近一年所得稅率未達20%(108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核定稅率未達20%(含12%、5%及未達申報額度等),也就是家庭綜合所得淨額在121萬元以下者)。
2.未領取托育補助。
3.未經政府公費安置收容。
PS:2021年8月後,領取育嬰留職停薪貼或弱勢兒少生活津貼且符合上述資格者也可以同時請領育兒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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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1.需要重新申請新制育兒津貼嗎?在哪申請?
如果你已經有申請過了舊制就不需要重新申請,政府單位會自動調整,除非兒童戶籍地有變更,從變更起 30 日內主動向原戶籍地的鄉(鎮、市、區)公所申報,並於新戶籍地重新提出申請未滿 2 歲育兒津貼;如你尚未申請,請檢具申請書及相關證明文件「郵寄」或「親送」到兒童戶籍地的鄉(鎮、市、區)公所提出申請。 ps: 如你已經有申請未滿 2 歲育兒津貼且兒童滿 2 歲以後未進入幼兒園就讀,教育部將主動延續領取資格,並依指定帳戶每月撥付育兒津貼無須另外申請。2-4歲育兒津貼線上申請
2.申請需準備什麼文件?
1.申請書(需由父母雙方或是監護人提出申請)
2.申請人及兒童身分證明
3.申請人郵局帳戶影印本(或地方政府指定之金融機構)
4.其他證明文件(如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第二名以上子女等)
3.申請多久可以領到補助?可追溯到兒童出生當月嗎?
鄉(鎮、市、區)公所受理申請後或文件備齊日 30 日內完成審核及撥款作業,核定機關將按月撥入申請人帳戶。但有特殊情形者,得按月以其他方式發給。兒童出生後60 日(日曆天)內完成出生或初設戶籍登記並申請者,得追溯自出生月份發給;否則從受理申請月份發給。
4.兒童父母或監護人尚未取得我國國籍是否能提出申請?
不論父母或監護人之國籍為何,只要兒童為我國籍,其父母雙方或監護人均可提出申請。
5.已經領生育補助、生育給付,還可領育兒津貼嗎?
可以。
6.第 2、3 名以上子女如何認定?需要準備哪些文件?
第 2、3 名以上子女,指戶籍登記為同一母親或父親,並依出生年月日排序計算之第 2、3 名(含)以上子女。雙(多)胞胎者,依子女出生排序為第 2、3 名(含)以上者。戶口名簿、戶政事務所核發之第 3 名(含)以上兒童證明卡等相關證明文件。
ex:我們家湘湘、淇淇是雙胞胎和我家tata祐,雖然因故不同戶籍,但同一個父母生的,所以湘湘是排名第2個子女、淇淇是排名第3個子女;而且今年(2021)8月份她們都未滿兩歲,所以湘湘可領4000元、淇淇領4500元的育兒津貼,我們家在申請補助的時候,是附上戶口名簿。
7.申請人離異取得兒童監護權後再婚,繼父(母)與兒童同戶籍並共同生活,但繼父(母)未收養該名兒童,得否以繼父(母)作為申請人?
繼父(母)如未收養該名兒童,則與該名兒童無血緣與法律之親子關係,因此,仍應由該名兒童之監護人提出申請為原則。
8.兒童父母離異,由誰提出申請?由何人領取津貼?
一、視監護權歸屬決定由誰提出申請,有下列幾種情形:
(一)未協議監護權或共同監護:由實際照顧兒童的父或母提出申請。
(二)一方取得監護權:由取得監護權的父或母提出申請。
二、津貼得經父母協議由一方領取或以該名兒童的帳戶作為撥款戶。
9.可否由實際照顧兒童之人提出申請?
有以下情況,可由實際照顧兒童之人提出申請,且實際照顧者須符合綜合所得稅率要求。
10.兒童原自己照顧領取未滿 2 歲育兒津貼,改送托與政府簽約托嬰中心(居家托育人員),或者原領托育補助改領育兒津貼,需要重新提出申請嗎?
如改送托與政府簽約的托嬰中心(或居家托育服務中心),需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托嬰中心(或居家托育服務中心)代為申請托育補助;但如果是領取托育補助,改領未滿 2 歲育兒津貼,也要記得向兒童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區)公所提出申請。
11.有相關問題,可以到哪裡詢問?
各地方政府社會局(處)或兒童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區)公所;以及衛生福利部「1957 福利諮詢專線」(每天早上 8 點至晚上 10 點)。 各縣市2~4歲育兒津貼業務窗口聯繫電話
0-2歲托育補助
0-2歲托育補助金額
2021年8月前 公共化(公設民營、社區公共托育家園)
一般戶 | 中低收入戶 | 低收入戶 | 第三名以上子女 |
3000元/月 | 5000元/月 | 7000元/月 | 加發1000元/月 |
準公共化簽約之私立托嬰中心及居家保母)
一般戶 | 中低收入戶 | 低收入戶 | 第三名以上子女 |
6000元/月 | 8000元/月 | 10000元/月 | 加發1000元/月 |
2021年8月以後 公共化(公設民營、社區公共托育家園)
第一胎 | 第二胎 | 第三胎 | |
一般戶 | 4000元/月 | 5000元/月 | 6000元/月 |
中低收入戶 | 6000元/月 | 7000元/月 | 8000元/月 |
低收入戶 | 8000元/月 | 9000元/月 | 10000元/月 |
準公共化(包含已加入公共化保母及私立托嬰中心)
第一胎 | 第二胎 | 第三胎 | |
一般戶 | 7000元/月 | 8000元/月 | 9000元/月 |
中低收入戶 | 9000元/月 | 10000元/月 | 11000元/月 |
低收入戶 | 11000元/月 | 12000元/月 | 13000元/月 |
2022年8月以後 公共化(公設民營、社區公共托育家園)
第一胎 | 第二胎 | 第三胎 | |
一般戶 | 5500元/月 | 6500元/月 | 7500元/月 |
中低收入戶 | 7500元/月 | 8500元/月 | 9500元/月 |
低收入戶 | 9500元/月 | 10500元/月 | 11500元/月 |
準公共化(包含已加入公共化保母及私立托嬰中心)
第一胎 | 第二胎 | 第三胎 | |
一般戶 | 8500元/月 | 9500元/月 | 10500元/月 |
中低收入戶 | 10500元/月 | 11500元/月 | 12500元/月 |
低收入戶 | 12500元/月 | 13500元/月 | 14500元/月 |
0-2歲托育補助重點整理
申請資格
1.未滿 2 歲兒童送請托育公共及準公共服務提供者照顧。
2.兒童之父母(或監護人)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最近 1 年之綜合所得總額合計未達申報標準或綜合所得稅稅率未達 20%者,或經直轄市、縣(市)政府依社會救助法審核認定為中低收入戶、低收入戶或弱勢家庭。(108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核定稅率未達20%(含12%、5%及未達申報額度等),也就是家庭綜合所得淨額在121萬元以下者)
3.兒童送托日間托育、全日托育、夜間托育等,且每週時數達 30 小時以上。
4.申請期間,該名兒童未經政府公費安置收容、未領取因照顧該名兒童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育兒津貼或其他政府同性質之津貼。
5.兒童之父母(或監護人)不得指定一對一收托。但發展遲緩、身心障礙、罕見疾病或有其他特殊狀況之兒童,不在此限。
PS:2021年8月後,領取育嬰留職停薪貼時也符合上述資格者,且沒有正在領育兒津貼或其他政府同性質之津貼,或接受政府安置收容,都可以來申請托育補助。
延伸閱讀:
常見問題
1.需要重新申請新制0-2歲托育補助嗎?在哪申請?
如果你已經有申請過了舊制就不需要重新申請,如尚未申請請檢具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文件,「郵寄」或「親送」到兒童送托之托嬰中心,或居家托育人員所在行政區之居家托育服務中心提出申請。
2.申請需準備什麼文件?
一、由申請人(父母雙方或監護人)提出下列文件:
1.申請表。
2.申請人及兒童之身分證明文件。
3.與托嬰中心或居家托育人員簽訂之托育契約書。
4.申請人其中一方之郵局帳戶封面影本。
5.其他證明文件(如: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第 2 名以上子女等)。(如有第2名子女務必提供證明文件,ex:戶口名簿)
3.申請後多久可以領到托育補助?可以追溯到兒童送托當日計算發放嗎?
1.居家托育服務中心、托嬰中心、托育家園應於申請人備齊文件之日起 5 日內完成初審並登錄於衛生福利部資訊系統,續送交直轄市、縣(市)政府社會局(處)複審,複審通過後將按月撥入申請人帳戶。
2.托育補助核定以月為單位,送托日數超過半個月未滿 1 個月者,以1 個月計;半個月以下者,已半個月計。
3.申請人於兒童送托日起 15 日內備齊文件提出申請,經審核符合領取資格者,追溯自送托日計算送托日數,據以核算及發放托育補助。
4.托嬰中心兒童滿 3 歲需進入幼兒園,但難以馬上銜接幼兒園,是否可以放寬托嬰中心受托兒童年齡?
1.托嬰中心依法只能收托到兒童滿 2 歲止,續托兒童到 3 歲止已提供家長最大的過渡階段彈性作法,且滿 2 足歲兒童應依規定進入幼兒園,相對幼兒園的環境規劃與師資及設備等更符合該年齡層兒童身心發展與成長之需求,更有助於孩子適齡適性的發展。惟政府考量滿 2 歲兒童可能無法順利轉銜,故自 109 年 1 月 1 日起開始發放滿 2 歲幼兒續留公共托育、準公共保母或準公共托嬰中心的托育費用補助。
2.教育部於 108 年 5 月修正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施行細則,已調整為幼兒園若有缺額即可招收就學當月滿 2 歲生日的幼兒,以符合 2 歲幼兒家長的托育需求。
以上資料來源: 衛生福利部、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