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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該如何評價 Justin Bieber 的「白色垃圾」流浪漢著裝風格? – SheSay

請你記住形容這種美學的新詞匯 —— Scumbro

如果你想要證明 Justin Bieber 是現在地球上最帥、最酷和穿的最有架式兒的男人,那麼你的第一份證據就會是Hadley Freeman 在英國衛報寫的這一期專欄。在專欄中她遍歷一千張街拍來總結出一個現在正流行的時尚潮流——scumbro」

「最近華爾街日報發布了一期關於 scumbro 明星的特輯。」她寫道,「這讓他們穿的這些衣服的價格瘋漲到成百上千刀,只不過所有刊登出來的男人們,看起來都像是跟一個14歲小孩的髒衣簍打架,還被它打趴下了一樣。」這段文字附著一張 Justin Bieber 穿著一件 Vetements Tommy Hilfiger 聯名的毛衫搭熒光黃的棒球帽。這些實際上都是很普通的,現季流行的衣服而已。

「Scumbro 男孩們喜歡穿上更大一碼,價格虛高的,像 Palace 和 Supreme 這種名牌的滑板裝備,還有那些印著模糊幾何圖形的T恤,荒唐的鞋子和甚至更荒唐的帽子。」她繼續寫道。「他們也會穿傳統的奢侈牌子,像 GucciVersacePrada,然而他們會故意的把這些衣服穿的很難看。」不過,Hadley 真不好意思,Justin Bieber 的新風格還有這個 Scumbro 風潮,正是現在時尚界發生的最令人興奮的事情。

Scumbro 這個詞最早由《Vanity Fair》 提出,並且是這一季度最熱門的男明星時尚潮流。它成為了這一輪全新時尚周期的最高潮。這個詞最早在小眾媒體里面傳播,後來登上了頭版頭條以後,又出現在了八卦小報里大驚小怪地窺探明星近況的版面里。Scumbro 是幾種最新潮流的合流產物。概括來說的話就是給無情男孩們再套上一層迷幻濾鏡。它通過鄰家男孩的親民模樣疊加霓虹色系的視覺效果,來展現醜潮里不良的從容與美麗,你就可以得到一個 Scumbro 男孩了。Scumbro 的穿著風格致敬的是 Matthew McConaughey,它的態度又是《Point Break》(驚爆點)里的 Patrick Swayze。他們是有著花不完銀行存款的洛杉磯嬉皮士,疊加上大明星無窮無盡的囂張氣焰。這是一種很爽的人生體驗。

演員 Jonah HillShia Labeouf 和喜劇演員Pete Davidson 都是這個 Scumbro 王國的前任掌門人。不過 Jonah Hill 過於先知,Shia Labeouf 對簡約的追求也太偏執,Pete Davidson 的臉又長得太好笑了。Scumbro 風格依靠不同溫柔美感之間的撞擊,來創造出一種粗糙的質感。這也是為何 Juntin Bieber 自然而然地晉升成為了這個風格最新領袖的原因。我想他最近的留的小鬍子更穩固了他的地位。那一撮小鬍子就像是剛剛從哪間街邊骯髒小旅館長出來的一樣。他現在還留著一頭野蠻生長的長髮,特別有某位猛男沖浪選手誤入沙漠,彈盡糧絕,然後不得不在一間加油站打工求生的架式。

曾經有段時間 Justin Bieber 特別無聊,衣品也總是不如人意。他背後決策者讓他穿的那些衣服,總是有哪些地方掉了鏈子。比如領結搭高幫滑板鞋,紅色牛仔褲還有豹紋運動鞋什麼的。他穿的就是女中學生公認迷戀的流行歌手的樣子,就是很欠打。再後來他跟那些被慣壞的星二代一樣,開始越走越歪。他開始痛揍攝影師。他一邊往一個水桶小便一遍叫嚷「Fuck Bill Clinton」。他還在德國扔掉了一只猴子。

這段時間總體來說對 Bieber 和流行文化都是特別精彩的一段日子。這一整年的叛逆期讓他從一個可愛寶寶轉變成了一個成年歌星該有的樣子。他開始和 SkrillexDiplo 合作,做出了一些真正的舞曲,這使得他的轉變更為徹底。Justin Bieber 還練出了非常性感的身材,刺上了一堆壞壞的紋身。開始和一幫模特出門鬼混,里面可能還有 Kardashian-Jenners 姐妹花中的一兩位,然後他再花了幾年跟 Selena Gomez 分分合合。

現在的他,和 Hailey Baldwin 訂了婚(或者乾脆秘密結婚了),並且把自己改進成了——可能是他事業生涯里的第一次——一個貨真價實的時尚教主。發行《Purpose》的那段時期他確實還挺酷的,不過那個時候他還在跟風的階段。他總是跟著流行的東西跑,但是距離真正的先鋒隊還差一步之遙。這使得他恰好能與大眾潮流同步。但是現在,Scumbro 風格的 Bieber 正在引導這個時代風潮。我可以自信地預測明年夏天所有人都會穿成這樣。

Bieber 最近一套我特別喜歡的造型,是他幾周前在洛杉磯穿的那一身。他套了一件三分袖的夏威夷風襯衫,三分長牛仔短褲,然後腳踩著 Adidas 人字拖。他看起來既充滿魅力又十分日常。給人一種九十年代抽大麻那群人的錯覺。而且他成為了那種能夠把最普通的搭配,轉變成最轟動的時尚潮流的明星。

然後他又在紐約被拍到裸上身慢跑,穿著亮紅色的短褲,藍色口子的黃色短襪與紅白格子花紋的 Vans 板鞋。接下來一天他在倫敦又穿著一件紮染帽衫,在白金漢宮前面對著 Hailey Baldwin 彈吉他。

這是一種徹底放空,然後還絕對不會顯得自以為是的風格。過度地癲狂,過度地脫線,過度地不光鮮亮麗,過度地容易出現在表情包里。還很容易被英國衛報點名批評。不過最重要的是,終於,Bieber 看起來像是已經把自己從主流時尚的恐怖中解脫出來,往自己的腦海中的迷幻道路前行去了。這既讓人欣慰也很「酷」。不過更主要的是,這個風格也蠢蠢的,萌萌的,挺招人喜歡的。至少目前為止,Justin Bieber 看起來還是挺享受自己的。

Credits:

作者:Felix Petty

翻譯:popg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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