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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裡虧了幾百萬,你居然還花錢如流水...」家裡破產後我才體會:長大最爽的事就是賺錢給父母

我可以被看不起,我媽不行!

 

我做過最爽的事,就是匯錢給父母

 

在以前的公司,幾乎所有同事談起對我的第一印象,就是「摳」。的確,我是個很摳的人。

 

每天中午只點50元的特餐,因為特餐都是限量的,所以我會提前定好鬧鐘,生怕自己搶不到。

 

剛來首都的時候,住的是最寒酸的青旅,10坪大的房子,有6張床,可以住12個人。去公司上班,從來不捨得坐計程車和坐捷運,寧願花更多的時間走路。因為我時刻記著,我要匯錢給家裡。

 

20歲以後,匯錢給父母的那一刻,就是我最開心的時候。您的末四碼7504的帳號,消費支出9,000元,活期餘額200元。銀行扣款資訊的提示音響起的時候,餘額少了,但我的心卻踏實了。

 

但20歲前的我,跟現在簡直判若兩人。

 

 

從小到大,我最大的愛好就是跟同學比較。最喜歡聽的一句話是:「你真有錢。」每天都要和同學比誰的生活費更高,比衣服的牌子是不是名牌,比鞋是不是限量版,孜孜不倦地追求iPhone 的最新款。

 

高三那年,我爸的合作夥伴捲款跑路,家裡破產了。我爸媽告訴我的時候,只是輕描淡寫地說:「家裡賠了點錢,以後可能沒有那麼寬裕了。」

 

我當下第一時間想到的,並不是自己的父母以後會多辛苦,而是之前我爸承諾的iPhone 最新款,很難買到了;訂好的畢業旅行計畫,可能要泡湯了;最新款的鞋子,可能也穿不上了。

 

 

生活狀態的突然轉變,讓我很不適應。從小養成那些虛榮愛比較的習慣,並沒有隨著家庭條件的跌落而消失。大一的時候,有一次逛網拍,看到一雙AJ7黑白配色的鞋,當時的售價是9,900元,差不多是我當時兩個月的生活費,我狠了狠心,下了人生中第一個分期的訂單。分成六期,每個月還1,000多。

 

這雙鞋子成了我分期付款的開始,後來又分期買了手機、電腦、衣服。買的東西越來越多,累計的帳單越來越多。為了滿足自己的開銷,我那兩個月編了無數的藉口向父母要錢。

 

儘管經濟不寬裕,但是父母收到我的簡訊,總會第一時間想辦法匯錢來。

 

 

連假的前夕,我剛回到宿舍,幾個室友就喊住我:「呂白,馬上要放假了,我們幾個打算一起去環島,你要我們一起嗎?」

 

我笑了笑:「去去去,隨時奉陪啊。」

 

晚上等大家都躺下了,自己一個人對著手機螢幕看著那個餘額只有3,500的銀行卡,默默地計算著去環島的開銷。然後摸黑繞到宿舍走廊盡頭的轉角,壓低聲音打電話給我媽。

 

「媽,我要去報個補習班,再轉一萬塊過來。」

 

我媽也還沒睡,聽我說完,沉默了一下,說:「好,媽媽想辦法。」

 

當時我握手機的手不自覺地更用力了,聲音也提高了好幾個八度:「不是想辦法,是必須要!」

 

我掛了電話,心裡全是憤懣。接下來的幾天,我每天都會打電話催我媽,要她快把錢轉給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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