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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商兆元回流 完全解讀4大行業搶先賺兆元商機

歷經1年半的立法,蔡政府視為政策牛肉的《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最快本月實施,過去這筆龐大海外停泊資金,有望成為台版熱錢湧入,一旦導引回台,預期銀行、券商、投信與創投,這4大行業將直接受惠,搶下第一波錢潮挹注。

 

這是一場資金大遷徙。1990年代,國內產業啟動外移,帶動資金磁吸效應紛紛外流,暌違近20年,一股回流氣氛正在醞釀。財政部樂觀估計,將會有台商在海外資金9000億元準備回台,包括金融業、股市以及企業,都準備迎接這股即將來到的龐大錢潮。

 

受美中貿易大戰,以及全球追稅令《共同申報準則》(CRS)上路影響,台商境外資金在雙重壓力下將投資目光轉向國內,原本很少回來的台商境外海外資金,現今正在鬆動,從全球各地湧向台灣。

 

過去台商獲利放在境外的資金,在性質上被歸類為海外所得,若匯回台灣會被課徵最低稅負,稅率為20%,導致資金回台意願低。總統蔡英文將吸引這筆龐大海外資金視為政策牛肉,指示財政部、經濟部與金管會聯手端出吸引境外資金匯台方案。

 

7月,立法院3讀通過《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全面調降海外資金匯回的稅率,由目前的20%,下修至第1年回台稅率8%,第2年回台稅率10%,且台商若將境外資金從事實質投資經審查合格,稅率還可再降一半,並申請退稅。母法過關後,3部會1個月內火速將3個子法推出,針對資金回台運用提出具體的規範;一連串吸引境外資金回流方案,如今大致底定,預計8月15日就可上路。

 

境外資金最快8月中將可回流 直接投資產業嚴禁併購

 

在政府的設計規畫,資金回台若要享受優惠稅率,這些回台資金必須先存入銀行的外匯專戶,接受管制不得投資不動產,且運用的方式主要分為3部分:1、產業投資,運用比率為至少70%;2、25%資金可做金融投資;3、5%資金可自由運用。

 

當台商企業或個人將回流境外資金投入產業,可享受稅率優惠極大化,因為符合規定可再退一半稅款。依據經濟部的產業投資辦法,海外資金回台若想投資產業,可分為直接與間接。所謂的直接投資,意指海外台商資金回台可以成立與本業有關的新公司,或是入股國內既定公司(或取得出資額),入股部分只能透過發行新股,嚴禁取得老股,用意是防阻有心人藉機展開併購。

 

對此,財政部官員透露,由於政策上希望台商海外資金回台能創造新的投資,而併購只是在舊公司之間整併,似乎沒有產生新的投資,因此,在跨部會協商時,就決議不開放併購選項。

 

至於間接投資,必須透過創投或私募基金,再尋找投資標的物。問題是,有了直接投資,為何還要有間接投資,搞得如此麻煩?經濟部次長王美花解釋,「當初有台商跑來說,他們離開台灣20、30年,對於國內投資標的物不了解,我們就在想,不妨將海外資金引導到國內創投或私募基金。」一來海外台商不用煩惱找不到好公司,二來讓新興公司容易獲得資金挹注,一舉兩得,才會有間接投資的選項。王美花強調,開了這扇門,也意味著新商機出現,「國內大型金控都有成立創投,他們發現是好機會、有生意可做,目前詢問度很高。」

 

而為了鼓勵這筆台商境外資金投入實質投資,經濟部給予彈性相當大,針對間接投資,表面上有規定產業限制,但實際上可投資的範圍卻相當大,因為從5+2產業、IC設計業、批發零售業、運輸工具及其零件製造業、電信業、長照與文創等統統列舉。王美花說,除了禁止炒房以外,「其實我們(經濟部)沒有限定產業範圍,你看光是一個5+2產業,它的涵蓋範圍就很廣。」

 

▲總統蔡英文打造政策牛肉,企圖引進海外資金挹注國內。(圖/吳尚哲攝)

 

透過創投或私募間接投資 涵蓋5+2、長照等12產業

 

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稅務部會計師陳惠明指出,政府規畫的方向,除了鼓勵直接投資,也獎勵間接投資,引導資金投資涵蓋多達12項各類型產業,將有助於帶動台灣經濟發展動能。

 

但經濟部規定,包括產業投資時間強制4年,等於是要求投資人長期持有;同時也會限制創投或私募基金投資標的物,僅限非上市櫃公司,目的希望新創行業能享受到海外資金的支持。另外,避免投放比率過低,政府要求第3年投資在指定產業範圍比重達兩成,第4年為5成。

 

對於這些配套條件限制,王美花解釋:「我舉一個例子,你放2億元在私募基金,到了第4年,一定要有1億元投資指定產業,剩下的5成,要投資在哪裡或繼續放在基金,都不會限制。」這些規定是不想給創投與私募基金太多束縛,才會訂得比較寬鬆,因為好廠商不一定很好找。王美花強調,不少人都誤會台商境外回台資金,做投資的比率只有7成,其實這是下限,「如果台商想把回台資金百分之百全部放在產業投資,經濟部也很歡迎。」

 

台商境外資金回台,除了對提振國內經濟有幫助外,還有一個重頭戲,將使銀行及證券業的業務強強滾。

 

由於金管會規定,當台商境外資金要投資金融商品時,必須先透過銀行的信託或券商的全權委託專戶,再進行投資,而這對銀行及券商帶來龐大的機會。首先,這些事業有成的台商,都是銀行或券商想爭取的頂級大客戶,而台商回流的資金必須先存入銀行的外匯專戶,這就讓銀行有機會認識這些客戶。

 

信託、財管業務蓄勢大爆發 股市靜待數千億熱錢抬轎

 

國泰世華銀行信託部協理趙子仁指出,當這些台商境外資金透過信託投資金融商品,就有機會了解到信託、還有家族財產傳承等其他功能;而回台的台商在國內可能也有其他財產,當他們更了解信託功能後,可能就想透過信託,將在國內的財產做其他財富傳承規畫,如此一來,銀行業既多出大客戶,也有新的信託業務可做,是不錯的商機。

 

但回台的境外資金從事金融投資時,金管會有嚴格限制,不准做信用交易及出借或借入證券等;金管會主委顧立雄對此表示,金管會希望這些回台的境外資金做較長期投資,而不是炒短線做股票。

 

對此,福邦創投董事長黃顯華指出,雖然金管會禁止境外資金做信用交易,但並沒有禁止當沖交易,而台商境外回台的資金估計有上兆元,25%可投資金融商品,也有好幾千億元,若有當沖交易,也可提高股市的成交量,財政部也收得到證交稅,對股市交易將有正面幫助。

 

▲經濟部次長王美花認為,創投業將迎來資金回流商機。(圖/吳尚哲攝)

 

此外,財政部在公布的子法中規定,當台商境外資金回台享受以8%或10%低稅率課稅後,相關其他的產業創新條例的租稅優惠就無法再享受,避免雙重優惠,這項規定出來後,令外界產生不小的疑慮。王美花說:「財政部的子法一出來,不少會計師業者就在喊救命,因為可能會造成《產創條例》優惠看得到吃不到,經濟部認為需要爭取,否則就失去實質投資誘因。」據了解,日前經濟部、財政部以及金管會已進行跨部會協商,未來這項租稅限制將會放寬。

 

舉例來說,海外台商在第1年匯回的資金,拿2億元投資A公司,本來稅率為8%,因有實質投資可再退稅一半,可享4%稅率;A公司取得2億元資金後,拿去購買智慧機械設備,因為海外台商和A公司是不同的個體,此時,A公司將可適用《產創條例》的投資抵減。

 

可以想見,站在經濟部立場,希望國內各個產業雨露均霑,享受這波海歸資金的挹注,不過投資者與被投資者,宛如「相親」,需要時間發酵,唯一不用花時間看對眼,勢必是投入資本市場,相較之下,台股可能成為熱錢回台首選,預料金融相關行業有機會率先搭上第一波商機列車。…(本文節自財訊587期,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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