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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龍判決」有解?3年後人民有望參與審判…「國民法官」真能改革3大司法弊病?

本週起,立法院召開臨時會,計畫在臨時會期間,通過司法院推出的《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草案》,人民有望自2023年起擔任法官,展開台灣司法制度劃世代新頁。

但《今周刊》詢問台北律師公會對審判制度看法,逾四成律師支持「參審制」,卻也有30.6%律師挺陪審制,顯示社會對審判制度走向,仍無明顯共識,綜合兩種制度的「混合版」法案,真能帶台灣航向真實的「司法改革」之路嗎?

 

今(29)日,第十屆立院第一會期的第一次臨時會,在國民兩黨吵雜聲中召開;議場外,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董事長林永頌、台灣陪審團協會創會理事長鄭文龍等人則頂著烈陽在立院前靜坐,要爭取「陪審制」與「國民參審制」併行實施的機會。這場行動,反映蔡英文政府欲在立院決戰、推動的制度,仍未取得最大共識,「折衷版本」上路,仍得面對質疑與挑戰。

 

台灣社會「司法改革」的聲浪,長期以來從未停過。尤其司法院2019年進行司法改革民調,高達66.2%民眾不滿意司改成效,也有54.4%民眾不相信過去一年法官公正審判程度,甚至56%民眾不信任法官,都讓司改成效打問號。

 

因此,「人民參與審判」成為艱困改革路上,藍綠都想推動的制度。早自1987年起,司法院就陸續推出《刑事參審試行條例草案》、《國民參審試行條例草案》等方案,馬英九政府時期,更推出人民可參與審判並提出意見,但無表決權的「觀審制」,都無疾而終。

 

蔡英文2016年上任後,召開「司改國是會議」,將盛行於歐陸法系國家,例如德國、法國、日本的「參審制」,與英美法系國家,美國、英國、澳洲的「陪審制」納入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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