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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LINE】台大法學博士呂教授對反送中的解讀?組合式改版謠言

最近 LINE 群組常收到關於「台大法學博士呂教授對反送中的解讀」的謠言訊息,內容描述對「反送中」和各項條例的說法。根據查證,除了捏造的台大法學博士呂教授之外,還出現過台大教授張麟徵的相同說法,教授對此也澄清並非本人撰寫,大部分內容擷取自「部分香港人在【反對】的送中條例是甚麼?」這則謠言訊息,屬於組合式改版謠言。對此法務部也曾澄清過「有關報載台灣與大陸地區早有送中條例」的說法,明顯屬於混淆、曲解「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的內容。

台大法學博士呂教授對反送中的解讀 反送中 謠言


台大法學博士呂教授反送中的謠言



原始謠傳版本:
你瞭解什麼是「送中」?
你「反送中」是在反什麼?
你知道嗎?

台大法學博士呂教授對反送中的解讀

可愛的台灣庶民好,我是台大法學博士呂教授,為避免被抹紅我還是保守一下我的名字!!以免到時候~我又被一些政客貼標籤!!還好我沒有進入“中聯辦“否則台灣就被我賣掉了

做為一位法學研究員的我有社會的責任為正義發聲!來簡單說明給你們進一步的了解,以免一些一知半解的人跟著瞎起鬨,反送中“混淆視聽,我在此疾呼:“反送中台灣不能變為明日的香港“這個口號!是民進黨在操作,簡直笑掉所有有良心法學人的下巴!!

*去年一位香港男士到台灣島殺人了,逃回香港,所以無罪,台灣司法只能呼口號。香港政府為補救這個漏洞,才增訂可以“共同打擊犯罪“的地區。

台灣島的送報生被喝醉酒的英國人撞死,英國人被判刑四年,他跑回英國,台灣司法也莫可奈何,這叫做台灣有尊嚴嗎?

台獨的綠色腦癡,到底在想什麼或“爽“甚麼?喜歡被【老外】捅著玩嗎?我想藉這個機會給廣大善良的台灣人民,解釋反送中條例的認識以免被民進黨藉著唯一的機會來騙取選票!

第一,逃犯條例本來在香港回歸之前就有,這次只是【增修】,因為之前這條例香港只與20個司法管轄區簽有移交逃犯的引渡條約,卻不包括中國大陸,澳門和台灣,這次是把中國大陸,澳門和台灣加進去而已。

第二,增修條例草案明確規定只適用於移交時必須是37種國際公認刑事犯罪,且刑期都在7年或以上的罪犯。

第三,必須要特區法院和特首雙批准後,才能實施移交。

第四,增修條例草案明確規定“八不移交“明確說明移動的罪犯不涉及與言論自由相關的行為,即不涉及新聞,言論,學術,出版等方面的行為。

第五,促成這次增修條例草案的原因之一是:香港人陳同佳在台灣殺害女友潘曉穎,殺人犯陳同佳逃回香港,卻由於台灣不在逃犯條例範疇內,所以台灣政府無法引渡陳同佳回台灣接受法律制裁!!

經過這樣的說明後,你們有很清楚的了解,那些民進黨的政客藉著這個香港的抗議活動,藉著一般人民對於條例內文不懂在扯什麼政治犯,司法獨立權和法治等操作以騙取選票!!
*有部分香港人在“反對“的送中條例是甚麼?你知道嗎?簡單的解釋如下:

1)就是:現在香港人,在中國大陸,台灣,澳門犯罪只要逃回香港,不但不必遣送回大陸,台灣,澳門受審,連在香港都不能審判 (因為在當地沒犯罪),請問這樣台灣有尊嚴嗎?

2)更有趣的是:香港人在馬來西亞,新加坡等英國前殖民地區或英國本土犯罪,卻要遣送去英國當地受審!!

3)這本來就是很詭異的司法狀態,請問“這樣子香港有回歸嗎?還是香港人喜歡繼續當“英屬殖民地“呢?

4)蘇貞昌藉著“意識型態“讓不懂條例的人,藉著自由時報及深綠的媒體渲染,也跟著香港人“反送中“ 目的在操作為著2020的總統大選欺騙人民的選票!

還講了一堆:“台灣不能成為~“明日的香港“?這是“無知“沒道德的政客!不擇手段的大騙子!

5)韓國瑜只講了「不瞭解香港反送中」的問題。就被一些“政治陰謀“的綠色律師,罵得狗血噴頭!大力的操作騙取選票!為著不要繼續被“操作“我在百忙之中來為正義的人民解釋!

6)蘇貞昌和這些民進黨的政客在睜眼說瞎話。因為台灣早就有“送中條例“,它的全名叫做:【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

從2009年簽訂至今已十多年了!蔡英文及綠營的立委們,妳們現在是完全多數完全執政,有本事就把這條法律作廢啊!?為甚麼妳們還要欺騙那些綠營的選民及台灣善良的老百姓呢?

如果在九合一妳們的慘敗還不夠!相信台灣人民會在2020再次的翻轉,讓民進黨再次的挫敗!老天爺將不再為台灣人民哭泣!請轉傳讓更多人看到民進黨邪惡的真面目!

謠言破解說明:
綜合性謠言一則,過去就曾出現過的訊息,只是被捏造為台大法學博士呂教授的個人言論,在網路上同時出現,內容完全是擷取過去相關謠言的文句片段組合而成,法務部對此也澄清過相關法條。

正確闢謠解釋:
法務部在 2019/06/10 發新聞稿澄清有關「早有送中條例」的謠言說法,台灣從未與中國大陸有任何類似香港政府現擬《逃犯條例》草案中,可將台灣人民、他國人民或港澳地區人民遣送至大陸地區之規定或作法,內容曲解「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的內容。

這則謠言訊息在此之前也傳過是台大教授張麟徵寫的,但該教授也早已做出澄清,不知道作者是誰。內容完全是擷取過去相關謠言的文句片段組合而成,編修自 2019 年 6 月的相同文章。

過去 MyGoPen 在關於逃犯條例的謠言澄清上,律師對於『台灣早有「送中」協議,全名叫做「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從 2009 年簽訂至今已十年』這樣的內容提出解釋。

事實上海基會及海峽會在 2009 年簽署的「司法互助協議」,協議內容包括同意交換涉及犯罪有關情資、必要時合作協查、偵辦並協助緝捕、遣返刑事犯與刑事嫌疑犯。

而根據「逃犯條例」草案,只要是在香港境內的人(不論國籍)都可以被送到中國;但是「司法互助協議」秉持「己方人員不遣返」原則,只會把中國人遣返回中國,但是不會把臺灣人引渡到中國。

香港的「逃犯條例」草案是要修法把香港境內的各國籍人士移交到中國受審,所以就算香港修改「逃犯條例」,也無助於引渡林克穎。另外港府指出本次「逃犯條例」草案是為了解決陳同佳案,但是法務部已發布新聞稿指出,臺灣已經多次向香港政府請求將陳同佳引渡回臺灣受審,但香港對臺灣就此案所提出司法互助請求,至今都沒有積極回應。

目前民眾收到的這則訊息內文,實際上有多個部分擷取來自 2019 年 6 月出現的「部分香港人在【反對】的送中條例是甚麼?」這則謠言訊息。


資料來源:法務部 - 有關報載臺灣與大陸地區早有「送中條例」,本部嚴正澄清如下

相關資料:MyGoPen - 【易誤解】部分香港人在反對的送中條例是甚麼?謠言論點曲解

相關資料:MyGoPen - 【假LINE】讓香港成為港人在台灣犯法後的安樂窩?謠言曲解逃犯條例
最近 LINE 群組常收到關於「台大法學博士呂教授對反送中的解讀」的謠言訊息,內容描述對「反送中」和各項條例的說法。根據查證,除了捏造的台大法學博士呂教授之外,還出現過台大教授張麟徵的相同說法,教授對此也澄清並非本人撰寫,大部分內容擷取自「部分香港人在【反對】的送中條例是甚麼?」這則謠言訊息,屬於組合式改版謠言。對此法務部也曾澄清過「有關報載台灣與大陸地區早有送中條例」的說法,明顯屬於混淆、曲解「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的內容。

台大法學博士呂教授對反送中的解讀 反送中 謠言


台大法學博士呂教授反送中的謠言



原始謠傳版本:
你瞭解什麼是「送中」?
你「反送中」是在反什麼?
你知道嗎?

台大法學博士呂教授對反送中的解讀

可愛的台灣庶民好,我是台大法學博士呂教授,為避免被抹紅我還是保守一下我的名字!!以免到時候~我又被一些政客貼標籤!!還好我沒有進入“中聯辦“否則台灣就被我賣掉了

做為一位法學研究員的我有社會的責任為正義發聲!來簡單說明給你們進一步的了解,以免一些一知半解的人跟著瞎起鬨,反送中“混淆視聽,我在此疾呼:“反送中台灣不能變為明日的香港“這個口號!是民進黨在操作,簡直笑掉所有有良心法學人的下巴!!

*去年一位香港男士到台灣島殺人了,逃回香港,所以無罪,台灣司法只能呼口號。香港政府為補救這個漏洞,才增訂可以“共同打擊犯罪“的地區。

台灣島的送報生被喝醉酒的英國人撞死,英國人被判刑四年,他跑回英國,台灣司法也莫可奈何,這叫做台灣有尊嚴嗎?

台獨的綠色腦癡,到底在想什麼或“爽“甚麼?喜歡被【老外】捅著玩嗎?我想藉這個機會給廣大善良的台灣人民,解釋反送中條例的認識以免被民進黨藉著唯一的機會來騙取選票!

第一,逃犯條例本來在香港回歸之前就有,這次只是【增修】,因為之前這條例香港只與20個司法管轄區簽有移交逃犯的引渡條約,卻不包括中國大陸,澳門和台灣,這次是把中國大陸,澳門和台灣加進去而已。

第二,增修條例草案明確規定只適用於移交時必須是37種國際公認刑事犯罪,且刑期都在7年或以上的罪犯。

第三,必須要特區法院和特首雙批准後,才能實施移交。

第四,增修條例草案明確規定“八不移交“明確說明移動的罪犯不涉及與言論自由相關的行為,即不涉及新聞,言論,學術,出版等方面的行為。

第五,促成這次增修條例草案的原因之一是:香港人陳同佳在台灣殺害女友潘曉穎,殺人犯陳同佳逃回香港,卻由於台灣不在逃犯條例範疇內,所以台灣政府無法引渡陳同佳回台灣接受法律制裁!!

經過這樣的說明後,你們有很清楚的了解,那些民進黨的政客藉著這個香港的抗議活動,藉著一般人民對於條例內文不懂在扯什麼政治犯,司法獨立權和法治等操作以騙取選票!!
*有部分香港人在“反對“的送中條例是甚麼?你知道嗎?簡單的解釋如下:

1)就是:現在香港人,在中國大陸,台灣,澳門犯罪只要逃回香港,不但不必遣送回大陸,台灣,澳門受審,連在香港都不能審判 (因為在當地沒犯罪),請問這樣台灣有尊嚴嗎?

2)更有趣的是:香港人在馬來西亞,新加坡等英國前殖民地區或英國本土犯罪,卻要遣送去英國當地受審!!

3)這本來就是很詭異的司法狀態,請問“這樣子香港有回歸嗎?還是香港人喜歡繼續當“英屬殖民地“呢?

4)蘇貞昌藉著“意識型態“讓不懂條例的人,藉著自由時報及深綠的媒體渲染,也跟著香港人“反送中“ 目的在操作為著2020的總統大選欺騙人民的選票!

還講了一堆:“台灣不能成為~“明日的香港“?這是“無知“沒道德的政客!不擇手段的大騙子!

5)韓國瑜只講了「不瞭解香港反送中」的問題。就被一些“政治陰謀“的綠色律師,罵得狗血噴頭!大力的操作騙取選票!為著不要繼續被“操作“我在百忙之中來為正義的人民解釋!

6)蘇貞昌和這些民進黨的政客在睜眼說瞎話。因為台灣早就有“送中條例“,它的全名叫做:【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

從2009年簽訂至今已十多年了!蔡英文及綠營的立委們,妳們現在是完全多數完全執政,有本事就把這條法律作廢啊!?為甚麼妳們還要欺騙那些綠營的選民及台灣善良的老百姓呢?

如果在九合一妳們的慘敗還不夠!相信台灣人民會在2020再次的翻轉,讓民進黨再次的挫敗!老天爺將不再為台灣人民哭泣!請轉傳讓更多人看到民進黨邪惡的真面目!

謠言破解說明:
綜合性謠言一則,過去就曾出現過的訊息,只是被捏造為台大法學博士呂教授的個人言論,在網路上同時出現,內容完全是擷取過去相關謠言的文句片段組合而成,法務部對此也澄清過相關法條。

正確闢謠解釋:
法務部在 2019/06/10 發新聞稿澄清有關「早有送中條例」的謠言說法,台灣從未與中國大陸有任何類似香港政府現擬《逃犯條例》草案中,可將台灣人民、他國人民或港澳地區人民遣送至大陸地區之規定或作法,內容曲解「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的內容。

這則謠言訊息在此之前也傳過是台大教授張麟徵寫的,但該教授也早已做出澄清,不知道作者是誰。內容完全是擷取過去相關謠言的文句片段組合而成,編修自 2019 年 6 月的相同文章。

過去 MyGoPen 在關於逃犯條例的謠言澄清上,律師對於『台灣早有「送中」協議,全名叫做「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從 2009 年簽訂至今已十年』這樣的內容提出解釋。

事實上海基會及海峽會在 2009 年簽署的「司法互助協議」,協議內容包括同意交換涉及犯罪有關情資、必要時合作協查、偵辦並協助緝捕、遣返刑事犯與刑事嫌疑犯。

而根據「逃犯條例」草案,只要是在香港境內的人(不論國籍)都可以被送到中國;但是「司法互助協議」秉持「己方人員不遣返」原則,只會把中國人遣返回中國,但是不會把臺灣人引渡到中國。

香港的「逃犯條例」草案是要修法把香港境內的各國籍人士移交到中國受審,所以就算香港修改「逃犯條例」,也無助於引渡林克穎。另外港府指出本次「逃犯條例」草案是為了解決陳同佳案,但是法務部已發布新聞稿指出,臺灣已經多次向香港政府請求將陳同佳引渡回臺灣受審,但香港對臺灣就此案所提出司法互助請求,至今都沒有積極回應。

目前民眾收到的這則訊息內文,實際上有多個部分擷取來自 2019 年 6 月出現的「部分香港人在【反對】的送中條例是甚麼?」這則謠言訊息。


資料來源:法務部 - 有關報載臺灣與大陸地區早有「送中條例」,本部嚴正澄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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