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在於「吸引力」
弄丟東西或失去東西時,如果不會有心痛或不捨的感覺,這種人的生活不會富足。一個人經常弄丟東西,通常會認為這個人不擅物品管理,空間管理能力也不夠。可是,如果從經濟觀念來看,我認為會丟三落四的人是因為習慣問題。
丟了東西當然在金錢上會有所損失,不過,在此先不討論這個問題。我認為每件物品都留存著回憶,也就是擁有者的回憶,就算把東西弄丟了,如果對這個東西留有記憶點的話,就會知道東西在何處。
以靈學觀點來看,這種感覺就叫做「吸引力」。可是,人一旦擁有太多東西,對於物品的關心程度與愛意就會變淡薄,就無法啟動吸引力。
就算經常弄丟東西,如果還會有「這下慘了」的心痛感覺,就沒有問題。因為曾經擁有的物品離開了自己,所以感到心痛。如果沒有這種心痛的感覺,物品與自己之間的那股吸引力就不會產生作用。
當一個人習慣失去,沒有任何感覺後,所有的事物和金錢也會離去,如何讓自己變得有錢的吸引力就無法獲得施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