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arch
尋找貓咪~QQ 地點 桃園市桃園區 Taoyuan , Taoyuan

台灣《集遊法》也限蒙面 徐國勇支持修法刪掉 - umedia 優傳媒

《集遊法》相關蒙面限制引爭議,徐國勇支持修法。(圖/徐國勇臉書)

 

優傳媒記者李英婷/台北報導

香港政府日前頒布《禁止蒙面規例》(禁蒙面法),由於台灣《集會遊行法》對於妨害身分辨識之「化裝事項」也有相關限制,台北市警察局長陳嘉昌日前在市議會備詢時表示,在台北市遊行也是不能蒙面,以前未落實,未來會執法,而引發爭議。對此,內政部長徐國勇今(7)日緩頰表示,雖有化裝規範,但甚少執行,「但我認為可以修法。」

 

根據《集遊法》第14條第6項規定,授權主管機關(警察機關)審核、許可集會遊行申請時,如遇「關於妨害身分辨識之化裝事項」時,即若顧慮因戴面具、化裝而有影響集遊安全之虞,可於准駁時「加註必要之限制」。

 

《禁蒙面法》是否落實引發北市、中央不同調。徐國勇今上午列席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進行業務報告時表示,《集遊法》是經由立法院三讀通過,從民國77年至今,《集遊法》第14條都沒有修正過。但雖規範妨害身分辨識之化裝事項為必要之限制,但法條內容使用主管機關「得」駁准集會遊行,「得」就是給予行政機關裁量權。

 

徐國勇強調,台灣這麼多年來的集會遊行,很多都有表演,幾乎都會化裝,但幾乎未禁止人民化裝或戴面具參加遊行。除非有情資掌握有暴力行為,才會限制化裝,並非我國法律有衝突、矛盾,「大家要把法律看清楚。」

 

親民黨立委陳怡潔質詢時表示,民進黨在執政前就提案要修《集遊法》,但執政這麼久,也沒有看到相關的態度。她詢問,是否要修改《集遊法》第14條的規定?

 

徐國勇表示,站在他的立場,他認為可以修,今下午將召開內部會議,召集相關單位,先聽內部相關人員的意見,讓大家充分表達意見。

 

國民黨立委黃昭順則翻出徐國勇在反年改抗議時,曾指稱蒙面是違法。徐國勇則解釋,當時擔任行政院發言人,該一說詞是陳述《集遊法》相關規定。

 

黃昭順又提問,相關單位依照「有無重大暴力違法行為」作為衡量依據後,質疑「我戴小英面具丟雞蛋」,算不算在禁止範圍內?徐國勇皺起眉頭說,依規定丟雞蛋當然不行,但不會因此限制人民不准化裝,「這是兩件不一樣的事,沒有因果關係;化裝的人不一定會丟雞蛋,丟雞蛋也不一定有化裝。」徐還說:「這麼多年來沒有限制過人民丟雞蛋,但也不會鼓勵。」

《集遊法》相關蒙面限制引爭議,徐國勇支持修法。(圖/徐國勇臉書)

 

優傳媒記者李英婷/台北報導

香港政府日前頒布《禁止蒙面規例》(禁蒙面法),由於台灣《集會遊行法》對於妨害身分辨識之「化裝事項」也有相關限制,台北市警察局長陳嘉昌日前在市議會備詢時表示,在台北市遊行也是不能蒙面,以前未落實,未來會執法,而引發爭議。對此,內政部長徐國勇今(7)日緩頰表示,雖有化裝規範,但甚少執行,「但我認為可以修法。」

 

根據《集遊法》第14條第6項規定,授權主管機關(警察機關)審核、許可集會遊行申請時,如遇「關於妨害身分辨識之化裝事項」時,即若顧慮因戴面具、化裝而有影響集遊安全之虞,可於准駁時「加註必要之限制」。

 

《禁蒙面法》是否落實引發北市、中央不同調。徐國勇今上午列席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進行業務報告時表示,《集遊法》是經由立法院三讀通過,從民國77年至今,《集遊法》第14條都沒有修正過。但雖規範妨害身分辨識之化裝事項為必要之限制,但法條內容使用主管機關「得」駁准集會遊行,「得」就是給予行政機關裁量權。

 

徐國勇強調,台灣這麼多年來的集會遊行,很多都有表演,幾乎都會化裝,但幾乎未禁止人民化裝或戴面具參加遊行。除非有情資掌握有暴力行為,才會限制化裝,並非我國法律有衝突、矛盾,「大家要把法律看清楚。」

 

親民黨立委陳怡潔質詢時表示,民進黨在執政前就提案要修《集遊法》,但執政這麼久,也沒有看到相關的態度。她詢問,是否要修改《集遊法》第14條的規定?

 

徐國勇表示,站在他的立場,他認為可以修,今下午將召開內部會議,召集相關單位,先聽內部相關人員的意見,讓大家充分表達意見。

 

國民黨立委黃昭順則翻出徐國勇在反年改抗議時,曾指稱蒙面是違法。徐國勇則解釋,當時擔任行政院發言人,該一說詞是陳述《集遊法》相關規定。

 

黃昭順又提問,相關單位依照「有無重大暴力違法行為」作為衡量依據後,質疑「我戴小英面具丟雞蛋」,算不算在禁止範圍內?徐國勇皺起眉頭說,依規定丟雞蛋當然不行,但不會因此限制人民不准化裝,「這是兩件不一樣的事,沒有因果關係;化裝的人不一定會丟雞蛋,丟雞蛋也不一定有化裝。」徐還說:「這麼多年來沒有限制過人民丟雞蛋,但也不會鼓勵。」



熱門推薦

本文由 wwwumediaworld 提供 原文連結

寵物協尋 相信 終究能找到回家的路
寫了7763篇文章,獲得2次喜歡
留言回覆
回覆
精彩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