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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曾有「民族掃墓節」:國共兩黨合祭黃帝

「燕子來時社日,梨花落後清明。」陽春三月,暖陽高照,草長鶯飛,一年一度的清明節又至。漢魏之前,清明主要指自然節氣,與春耕春種的農事活動息息相關。俗諺云:「清明前後,種瓜點豆。」唐宋之後,逐漸合併寒食、上巳節俗的清明,既追遠祭亡,承載了祭祖掃墓的功能;又求新護生,春日踏青郊遊,插柳拔河放紙鳶。及至民國,傳統的清明節又於1935年被國家定為「民族掃墓節」,成為節氣、民俗、政治紀念日三者兼而有之的節日。

民國節日體系中的「民族掃墓節」

作為傳統節俗的清明,為何在民國會被稱為「民族掃墓節」?這需要首先從民國的節日時間體系談起。1912年民國肇建,南京臨時政府在2月20日的《臨時大總統布告》中稱:「現在共和政體業已成立,自應改用陽曆,以示大同。應自陰曆壬子年正月初一日起,所有內外文武官行用公文,一律改用陽曆。署大中華民國元年二月十八日,即壬子年正月初一日字樣。特此布告。」在追求世界大同的願望下,民國政府開啟了影響至今的陰陽雙曆法結構。所謂「陰陽雙曆法」,是指政府層面提倡通行世界的陽曆(格里高歷),而民間仍然相當大程度地使用傳統的陰曆。終民國一代,圍繞著到底使用陰曆還是陽曆,曾經聚訟紛紜,莫衷一是。北洋政府時期社會控制力較弱,官方使用陽曆而允許民間繼續使用傳統的陰曆,形成了官民在時間體系上「你過你的年,我過我的年」的二元世界。1928年南京國民政府成立,曾經試圖以「革命」名義強行推廣陽曆,廢除傳統舊曆,但最終未能成功。對於普通民眾而言,選擇何種時間體系,與自己的生活世界和意義世界相關。山西太原士紳劉大鵬在《退想齋日記》中,每逢新年都要指責一番陽曆的不是。上海租界里的買辦,會悠然地享受禮拜天,隆重地過聖誕節和新曆元旦。不同階層和不同地域的人群,對時間的感受和體驗的不同,表明民國在邁向現代的過程中,呈現的是「多個世界」。

建立在陰陽雙曆法結構上的民國節日體系,一方面,保留了附著在陰曆之下的傳統節俗,如春節、元宵、清明、端午、中秋等。另一方面,諸多國際節日也被引入,如三八婦女節、五一勞動節。再者,就是國家層面出台的具有較強政治意義的政治節日,如1月1日為民國成立紀念日、10月10日為國慶紀念日、5月5日為革命政府紀念日、7月9日為國民革命軍誓師紀念日等,這些新的節日,大多以陽曆為時間體系,或隱或顯地體現了國家與政府的意志。民族掃墓節是民國節日中頗為特殊的一個。就時間而言,它選擇在每年4月5日左右傳統清明節這一天,與陰曆的清明重合。但就節日的立意和設立的方式而言,它又屬於典型的國家層面的政治紀念日。與傳統清明以家族為單位的祭祖掃墓的慎終追遠不同,民族掃墓節突出的是民族和國家,是要祭祀對整個中華民族有特殊功勛的先賢人物,意在發揚民族精神,凝聚民族意識。因此,民族掃墓節是民國節日體系中民俗節日與政治紀念日合二為一的現代節日。

1935年公祭黃帝

民國的民族掃墓節,正式伊始於1935年。掃墓節能夠在全國推行,固然與于右任、戴季陶、邵元沖等國民黨元老的努力分不開,更重要的是與當時的國內形勢有關。自1931年九一八事變之後,日本在上海、華北接連製造事端,逐步蠶食,民族安危存於一線之間,國民黨中央政府也冀望通過民族掃墓來激發國內的民族主義情緒,將各方的資源整合在國民黨的旗幟之下,減少華北分裂勢力的衝擊。另一方面,這也和國民黨加強黨治文化、強調維護傳統文化有很深的關係。早在1934年的清明節,戴季陶、邵力子等國民黨要員即在陝西拜謁周陵,行民族掃墓的事實。當時《申報》報道稱:「戴傳賢、焦易堂、許崇灝、楊虎城、邵力子暨陜省府各委、省黨部各委、各機關學校報社、民眾團體一行數百人,五日晨分乘汽車二十餘輛,直往咸陽謁周陵……下午五時返省、此次謁墓典禮簡單莊嚴,而參加者復各界均有、誠可說是民族掃墓也。」(《戴傳賢等謁周陵》,《申報》1934年4月7日)進入1935年,邵元沖等決定在中央層面展開民族掃墓活動,民族掃墓的拜陵和公祭的主要對象是黃帝。

清末黃帝肖像

為何選擇黃帝呢?這與晚清時期所形成的黃帝崇拜有關。甲午之後,特別是清末最後的十年,知識界的民族國家意識高漲,逐漸開始在各個層面構建現代民族國家的邊界和象徵符號、儀式。「黃帝」成為漢族乃至後來的「中華民族」的人文始祖,在這一時期成為革命派、立憲派各方爭相闡述的話題。以清末流行的「黃帝紀年」為例,主要聚集在日本的革命派高呼以「黃帝紀年」挑戰康有為等人堅持的「孔子紀年」。 1903年,劉師培以「無畏」的筆名發表了《黃帝紀年論》,在文中他寫到:「民族者,國民特立之性質也。凡一民族,不得不溯其起源,為吾四百兆漢種鼻祖誰乎,是為黃帝軒轅氏。是則黃帝者乃制文明之第一人,而開四千年之化者也。」顯然,劉師培提倡黃帝紀年,尊崇黃帝的目的是為了排滿革命,確立黃帝為漢族人祖先的漢族意識。隨著清末革命形勢的發展,單純狹隘的大漢族意識逐漸又被「五族大同」、「五族共和」和「中華民族」這些更有包涵意義的民族概念所取代,在這個過程中不變的是對黃帝的尊崇和黃帝作為中華民族人文始祖地位的強化和高度認同。自晚清時代所形成的軒轅黃帝為中華民族象徵的意識,終民國一代直至今天,成為華人普遍接受的觀念,這也就不難理解時至今日延綿不絕的公祭黃帝行為了。

1935年3月31日,邵元沖自南京啟程前往陝西,他在日記中寫道:「連日陰雨冥晦,本日天忽放霽,知黃帝之靈來接也」。4月4日,國民黨中央代表張繼、邵元沖會同國民政府代表鄧家彥,陝西省黨務指導委員會、陝西省政府、西安綏靖公署公推邵力子、郭英夫、馮欽哉、雷寶華、李成鋼、宋志先等人,離開西安前往中部縣祭拜黃帝陵。由於天氣和交通的原因,於6日下午到達中部縣,改定為4月7日致祭黃帝陵。4月7日早晨8時,公祭黃帝陵儀式開始,張繼、邵元沖、鄧家彥代表中央政府進行主祭,邵力子、郭英夫等六人代表陝西地方進行陪祭,當地有民眾5000餘人參加了祭祀過程。典禮儀式如下:(一)全體肅立;(二)主祭者就位;(三)上香;(四)獻爵;(五)獻花;(六)恭讀祭文;(七)行三鞠躬禮;(八)禮成;(九)攝影。(《中樞代表祭掃先陵之經過》,《中央日報》,1935年4月15日)儀式完畢之後,張繼等人又繞黃陵一周進行參拜,方才離開橋山黃陵,這便是1935年民族掃墓節公祭黃帝。

1935年國民政府公祭黃帝,是整個「民族掃墓節」系列活動中最重要的公祭活動。除了公祭黃帝之外,在陝西省還公祭了周陵、茂陵。「中央此次舉行民族掃墓節,祭周陵、茂陵及黃帝陵,其意義厥為喚起民眾,追念我漢族祖宗,發揚我民族精神。」(《張繼由陝返平,將籌款修葺黃陵》,《申報》1935年4月21日)事實上,民族掃墓節是1934年由邵元沖、戴季陶等人發起倡議而開始施行,規定每年清明日為民族掃墓節,由國府中央派員前往祭掃中華民族始祖黃帝陵,同時對周陵、茂陵、昭陵等進行祭祀。但民族掃墓節真正在國家層面第一次展開,則是1935年的公祭黃帝系列祭祀行為。國民政府在北伐之後強行推行陽曆,廢除陰曆,此時將清明節家祭的民間行為上升為國家的公祭行為,也暗含著調和新舊曆法的努力。在邵元沖關於「民族掃墓節」的設計中,應該進行追慕公祭的歷史先賢共有七類之多,包括「有大公德於全民族者」、「闡揚文化蔚為民族師表者」、「為民族發揚國威、拓土開疆者」等(《建國月刊》,1935年第12卷第4期),應該公祭的人物上自黃帝、孔子、漢武帝下至諸葛亮、王安石、陸遊等等。「民族掃墓節」設立之後,各地也確實是依據本地的情況展開公祭岳飛、成吉思汗、戚繼光等各類歷史人物。

邵元沖:《論民族掃墓節與紀念民族先賢》,《建國月刊》,1935年第12卷第4期。

正是因為1935年公祭黃帝民族掃墓大典的舉行,國民政府開始在全國發布政令,要求推行「民族掃墓節」,以「發揚民族歷史精神」而團結抗戰。以浙江省教育廳為例,其積極響應國民政府號召,在省內下達了具體的「民族掃墓節舉辦辦法」九條,其中特別規定了公祭黃帝時的儀式為:「1、主席就位,全體肅立。2、奏樂。3、唱黃帝歌。4、向黃帝主位行最敬禮。5、向黨國旗及總理像行三鞠躬禮。6、主席恭讀總理遺囑。7、點香。8、上香。9、獻爵。10、獻饌。11、獻花。12、讀祭文。13、報告演說。14、奏樂。15、禮成。」(《浙江省立醫藥專科學校校刊》,1937年第17期)

在這十五項祭祀黃帝的儀式中,「向黨國旗及總理像行三鞠躬禮」和「主席恭讀總理遺囑」,顯然是想通過對黃帝的公祭,加入對國民黨黨國文化和孫中山崇拜的認同。儀式中的「唱黃帝歌」也頗為有意思,黃帝歌的歌詞是這樣寫的:「黃帝率漢族,來自崑崙。斬蚩尤,天下太平,建設我中華神聖。超群指南車,教人大方針,造宮室衣服,偃武修文,作內經,定樂正五音。創造文化,嘉惠後人,到如今,作民族靈魂,發揚光大,孝子賢孫。」(《浙江省立醫藥專科學校校刊》,1937年第17期)顯然,歌詞中的黃帝繼承了晚清時期的革命論述,強化了其作為民族始祖和靈魂的形象。

邵元沖等致祭黃帝陵后合影

國共民族掃墓節合祭黃帝

1936年民族掃墓節之際,由當時的陝西省政府主席邵力子代表官方赴黃帝陵公祭黃帝,而張繼代表中央在西安領導民眾舉行公祭。當年12月12日,發生了震驚中外的「西安事變」,張學良、楊虎城扣押蔣介石實行「兵諫」。「西安事變」的和平解決,標誌著國共長達十年內戰的結束,在抗日民族統一戰線的前提下,雙方準備再度聯手共同對外進行民族戰爭。政治形勢翻天覆地的變化,也體現在1937年公祭黃帝陵之上,由於國民政府方面的邀請,中共也加入了該年的公祭黃帝的隊列中,歷史上首次出現民族掃墓節國共兩黨合祭黃帝。

1937年4月5日清晨7時,國共兩黨在黃陵前舉行民族掃墓典禮,祭祀黃帝。國民黨方面有中央代表張繼,國民政府府代表孫蔚如主祭,劉震東、于學忠等參加陪祭,各機關團體代表與祭,共約千餘人。中共方面派出了林伯渠作為代表參加祭典,雖然當時國內一些主流報紙如《申報》、《大公報》並未對此進行報道,但當時中共的機關報《新中華報》對林伯渠參加公祭有詳細報道:「中華蘇維埃共和國中央政府特派代表致祭黃帝墳墓,舉行民族掃墓典禮,蘇維埃政府代表蘇區內全體公民為對中華民族之始祖致敬,並表示誓死為抗日救亡之前驅,努力實現民族團結計,特於五日派遣代表前往參加。該代表在民族掃墓典禮上恭讀了祭文,以寥寥數句描述黃帝功績,大量篇幅表達現實訴求,指責日本侵略和漢奸橫行,痛恨國家的滄落,望各黨各界組成民族統一陣線以救國家於危難,實現『還我河山,衛權』之宏願。」此次公祭黃帝的典禮儀式與1935年、1936年並無太大不同,值得注意的是,國共雙方分別恭讀了對黃帝的祭文,特別是中共代表林伯渠在黃帝陵前恭讀毛澤東親筆所寫的祭文,祭文內容如下:

維中華民國廿六年四月五日,蘇維埃政府主席毛澤東、人民抗日紅軍總司令朱德恭派代表林祖涵,以鮮花時果之儀致祭於我中華民族始祖軒轅黃帝之陵。而致詞曰:

赫赫始祖,吾華肇造。胄衍祀綿,岳峨河浩。

聰明睿智,光被遐荒。建此偉業,雄立東方。

世變滄桑,中更蹉跌。越數千年,強鄰蔑德;

琉台不守,三韓為墟。遼海燕冀,漢奸何多!

以地事敵,敵欲豈足。人執笞繩,我為奴辱。

懿維我祖,命世之英。涿鹿奮戰,區宇以寧。

豈其苗裔,不武如斯,泱泱大國,讓其淪胥!

東等不才,劍屨俱奮,萬里崎嶇,為國效命。

頻年苦鬥,備歷險夷,匈奴未滅,何以家為。

各黨各界,團結堅固,不論官民,不分貧富。

民族陣線,救國良方,四萬萬眾,堅決抵抗。

民主共和,改革內政,億兆一心,戰則必勝。

還我河山,衛權,此物此志,永矢勿諼。

經武整軍,昭告列祖,實鑒臨之,皇天后土。

尚享!(《蘇維埃代表參加民族掃墓典禮》,《新中華報》1937年4月6日)

從祭文的內容來看,共產黨方面與國民政府在對黃帝的認識上,有諸多相同之處,即承認黃帝為中華民族的始祖和象徵、稱頌黃帝的豐功偉績以及強調通過公祭黃帝來發揚民族精神的民族主義。不過,毛澤東在祭文的下半部分,特別凸顯了現實中共產黨的政治要求和主張,一方面要求「改革內政」,另一方面要建立抗日民族統一陣線。這是借公祭黃帝表達延安方面的政治訴求。

1937年國共共同公祭黃帝之後,雙方於1938年、1939年又兩次合祭黃帝。從1935 年到 1947 年,國民政府每年都於民族掃墓節派員前往陝西黃帝陵公祭黃帝,未有間斷。這其中1948年和1949年的清明節,因為黃陵縣(即之前的中部縣)被中共解放,國民黨只能在陝西省政府大樓北端布置禮堂,舉行遙祭黃陵大典。

歷史地看,在抗戰國勢艱難之際,設置民族掃墓節,舉行全民族公祭黃帝大典,追念歷史先賢,的確有團結民眾,振奮民族精神御辱殺敵的積極意義。民族掃墓節作為一個融合傳統節俗與政治紀念日的現代節日,在民國歷史上留下了濃墨重彩的一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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