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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音之眼看社會】一90后基督徒談時下農村「賣女風潮」 反思今日教會要如何具體實施公義?

編者按:本文是一位90后出身於農村的基督徒弟兄發來的投稿。初看時,我頗感「瞠目結舌」,文章第一部分談了作者曾經看過和聽過的當前農村存在的許多兩性的不公義的社會現象:令人震驚、也令人滴血。但再看又覺得十分悲涼,因為這的確是不少地方的現實。談完這些無法迴避的社會現象后,這位弟兄從他的基督信仰出發,談到聖經裡面舊約和新約的公義,也談到他認為當前教會在這些方面單薄甚至無力和空白的問題,看上去他的口氣好像「弱弱的」,然而提出的問題和他的思考不敢說「振聾發聵」,卻讓人有種對靈魂的「真實的刺痛之感」。分享此文,希望與大家共同反思與校準。

——賣女風潮

有些人活的太久了,久煉成「妖」。唾棄道德,摒棄良知。他們做的事情,那叫一嘆為觀止。

前兩年看到過一篇電視新聞報道,令人印象深刻。一個記者逮到一對父母,四十五歲左右。這對父母在街邊租了間房子,利用自己的女兒賣淫掙錢。夫妻二人站在街邊租的房子門口招攬生意,而女兒則在出租屋裡,「招待」父母為她招攬來的男人們。就這樣進行著他們的生財之道。女兒在門裡,父母在門外。讓人做嘔!

記者採訪他們,為什麼讓自己的女兒做這種事(為什麼讓自己的女兒賣淫)?這對父母面對記者的採訪不卑不亢,說話大方得體並且一本正經:「她弟弟快結婚了,家裡沒錢,讓她幫個忙。」多麼噁心的話,從他們嘴裡說出來沒有一點可恥的感覺!

好像為了兒子無底線的犧牲女兒完全是應當。

「讓她幫個忙」,在他們眼裡,讓女兒出來出賣身體,只是讓女兒幫個忙。而且幫的是天經地義,理所當然,沒什麼大不了。

美其名曰為了女孩的「弟弟」,還不如直接了當的說是為了自己,雖然很不知恥,雖然很沒人性,至少還說了句實話。有手有腳的,年紀又不是很老, 這種出賣女兒的借口,恐怕也只有他們自己信。也許還有一些人雖然接受不了他們的做法,但相信他們是為了兒子出賣女兒。我想說的是, 「他們是為了自己,才讓自己的女兒去為了自己的兒子出來出賣身體的」。重男輕女本來就是一種沒人性的自私。「自私」,不是為了滿足別人的「私心」,而是為了滿足自己的「私心」,為他人而私,應該叫「他私」才對。

簡單的一句話,如果真的那麼愛自己的兒子的話,為什麼自己不去賣,而讓女兒出去賣?

男孩子或許還記得自己小的時候,家裡的爸爸媽媽、爺爺奶奶是如何偏心的。偷偷的把好吃的留給自己,不讓自己的姐姐妹妹吃。甚至家裡女孩就算不幸的看到,也只能眼巴巴的看著,看著父母對家裡男孩的偏心。她們也是小孩,她們也貪吃。小時候生活的家庭,對她們來說也是她們的整個世界,她們眼中的父母是這個世界上最愛的她們的人。可是連世界上最愛她們的人都對她們偏心。我不知道這些女孩的心裡是什麼感受,她們在幼時的家庭環境里就已經生活的可憐和可悲,女孩們在家裡所受的和男孩比起來,完全是另一種待遇。而把這些加給她們的,是對她們來說最愛她們的父母。

這是個不起眼的悲劇!太多的人習以為常,覺得沒什麼好奇怪。

曾經有個女孩告訴我,小時候她的弟弟每次到她的爺爺家,爺爺奶奶總有好吃的給她的弟弟,而她去的時候就什麼都沒有。作為家裡的男孩,這種情況我知道。

現在打著「為了兒子」的幌子,出賣自己女兒的父母很多,真的很多。說是為了自己的兒子,犧牲自己的女兒。其實根本就是為了自己。就算是他們為了兒子賣掉自己的女兒,依然無恥和沒人性。

如果世界反過來,女孩要娶男孩,男方要嫁到女方那裡,傳宗接代要用「女孩」,養老要用女孩,他們是不是又該「賣男孩」了。所謂的重男輕女,只不過是在物質面前的「實用價值」。在重男輕女之下,男女輕重的衡量,根本就是以「物質」為基準。男孩女孩在「父母」眼中的輕重價值,歸根結底完全是物質導致。

這些人的所謂親情,不過也是建立在「物質」這堆沙土的根基上。

看吧,一句愛情電影里的台詞用到這裡,同樣合適。你的父母,「他其實沒那麼愛你。」我不是在調侃,太多人的需要這句話了,就像新聞里順從父母而出賣自己身體的女孩。這種「愚孝」也是遍地都是。

傳統價值觀和教科書里大肆鼓吹「孝道」,什麼父愛如山,天下無不是的父母,父為子綱,父母把你們養大有多辛苦,奶水就是媽媽的血水……,等等等等。總之就是一句話,兒女欠父母的永永遠遠還不完。的孝道很殘忍,日本的武士道已經很殘忍了,不成功就殺已,而的孝道,殺的是自己的兒女。

賣女之事,古來有之。因為家裡窮沒有吃的,兒女都養不活。無奈之下,把兒女賣給別人家為奴為娼,比養不活餓死好。只是這種被迫無奈之下的賣兒賣女,和現今完全為了物質讓女兒出賣身體的情形完全是兩碼事。

前年一個朋友退伍剛從部隊回來,幾年沒見邀我去他家玩,同在的還有一個他安徽的戰友。下午的時候兩人商量去縣城玩一下,「找小姐」。我嚴重的表示鄙視和不理解,當兵幾年變成這樣了?朋友的戰友就對我科普了另外一件事,他的意思是說這些事其實已經沒什麼大不了。

他說他們村裡很多人家的房子都很漂亮,都是花好幾十萬建的,而建這些房子的錢,都是家裡的女孩掙的。幾十萬在城市買不了什麼樣的房子,在鄭州也就買個幾十平米的小標間。在農村的自建房花幾十萬,已經完全可以建的有模有樣了,寬敞舒適帶小院。普通農家半輩子的積蓄也就建棟房子,這些女孩出去只需要兩三年,而且遠遠超過那些一般家庭用半輩子積蓄建的房子。說是這些女孩出去掙錢,其實就是出去做「小姐」。只不過這些女孩不說,家裡人也不問。 村裡人還有這些女孩的家裡人都是心知肚明,由於共同的默契不說破而已。

在一個村子里,一家的女兒出去賣叫「不要臉」,兩家的女兒都出去賣叫「他們就是這種人」,所有人家裡的女兒都出去賣,大家就都是好人了,再沒有人說什麼。

這種事以前就聽說過幾次,不過都沒太在意,因為實在不敢相信。

我們這邊「以女易財」的事就顯的比較高智商了。計劃生育這場全國性的殘忍野蠻的鬧劇導致了大批量的女嬰被殺,時至今日果效顯著,男女比例嚴重失調。女少男多的局面,使女孩們的身價水漲船高,這可是個發「女兒財」的大好時機。最近幾年結婚的彩禮價瘋長了好幾倍,從很早以前的女方陪送嫁妝傢具家電,到現今的男方所有傢具、家電各種花銷全包,還要支付給女方高額的彩禮費,婚姻買賣的性質已經凸顯無餘。

從2011——2012年的五六萬元,到2013——2014的十幾萬元,今年2016年村裡又爆出兩次二十萬元彩禮的天價,「彩禮」價格是瘋了一樣的上漲。到現在為止「十二萬」的彩禮費算是比較被認可。總體下來按十二萬的彩禮計算,結次婚最低要十七八萬的樣子。而光彩禮就占其中三分之二的分量,相當於一個普通務工人員四年的收入。

在高額彩禮面前,當地勞動人民不假思索的把女兒拿來犧牲,借女兒結婚之機,向對方索要高額彩禮,來彌補給兒子娶媳婦造成的經濟窘迫。由婚姻引起的一系列鬧劇就此拉開。幾年的收入在農村來說不是個小數目,而女方父母把女兒的彩禮錢留下給自己兒子結婚用,是霸佔女兒彩禮費用最直接,也是最能說出口的做法,也是使用最多的借口。因為重男輕女雖然不用直說,也是大家都能理解,為了兒子犧牲女兒也是共同認可的。很多家裡根本不缺錢的也以此也理由,將昂貴的彩禮費用佔為己有。

按常規道理說,這筆巨額的彩禮是要給新婚小夫妻過日子用的。只是現今「彩禮」已經完完全全的從「禮」變成了「理」,不再是一項禮儀,而是道理,就跟你欠我的一樣。在父母的眼裡,「娶我女兒,這錢,你就該拿」。他們不但要錢,而且還要的很蠻橫,反正女兒不怕嫁不出去,這婚愛結不結。

所以還有趕到結婚的當口故意要錢的,比如結婚當天,男方親戚朋友也都請來了幾十口,熱熱鬧鬧等著舉行婚禮。傢具也買了,房子也裝修了,彩禮也送過去了,該花的錢也都花了,就等女方上車拉過來辦婚禮了。我們這裡有個「上車禮」,就是新娘上車之前男方要給一筆錢,現在通常是「一萬元」,以前更少只有幾百塊。這個上車禮通常是當天帶回男方家,走走過場的,現在基本都是女方明目張胆的扣下。新娘上車來到男方家,辦完婚禮就完事了,這時女方提出上車禮要兩萬,或者三萬。不給錢就不上車,反正男方已經花了很多錢,女方不用花錢。其實該要的錢,彩禮上早已經要夠了。這時再要明擺的就是純粹的「要錢」了。

這時大多都免不了一場討價還價,也有的男方一氣之下的婚也不結了,拉倒。這種事說的是輕鬆,實際發生是很氣人的。男方忙裡忙外的忙活,通知的親戚朋友遠的近的都來了,東借西借的錢也湊夠了,緊要關頭又節外生枝的要錢,明擺的是勒索。

有些女方之所以如此囂張,根本原因是——女方結婚不用花錢。做為男方可耗費不起,十幾萬都花了,就剩這一兩萬的上車禮媳婦就到手了,你是花還是不花。最可悲的是勞動人民根本沒有「婚姻概念」現在很多出生在農村的九零后也是,什麼叫婚姻他們根本沒概念,他們最大的價值觀也是他們的信仰就是「孝道」。在孝道面前,在父母面前一切不合理的都能合理,一切合理的也都能不合理。他們如此的不講道理也跟農村的大環境有關,農村人不講道理,講實力。講道理因為你弱,弱就可欺。講道理簡直笑話,個個出來都能講幾套大道理,只是在利益面前臉面都不要了,還講什麼道理。所以「父母」完全是個土匪頭子的概念,蠻橫、無恥、不講是非。俗語說:「有兒不娶孝女,有女不嫁孝男。」就是說家裡有個兒子,娶媳婦不能娶太孝順的女孩兒,嫁女兒也是,不能嫁給大孝子。因為人心裡為了「孝順」什麼無恥變態的事都敢幹。尤其是眼下的農村,父母讓女孩子離婚就跟玩一樣。男孩可不敢,結婚需要的錢隨隨便便花不起,只有女孩才有離婚的資本,因為女孩結婚不要本錢,還可以掙錢,本來就男多女少,女孩無論多大年齡都可以嫁的出去。男孩不行,主要是經濟問題,男孩結一次婚花錢都把父母花的像割肉一樣疼。

在這種情形之下,孩子們的婚姻完全是掌控在女方父母的手裡。這和包辦婚姻不同的是,結婚對象是孩子們自己選擇的,有的是通過相親,有的是自由戀愛。不管是通過什麼方式,孩子的選擇父母不太干涉,只是彩禮問題孩子一般都是聽父母的,女孩在父母面前一般不敢說什麼,由於傳統的「孝道」,天下無不是的父母,所以無論做多麼變態無恥的事兒女都能接受。為了能留下彩禮,女方父母不但蠻橫,對自己的女兒也是連哄帶騙,編造謊言。孩子對父母當然天生的信任,而這些父母利用孩子對自己的信任欺騙自己的女兒,已達到佔有巨額彩禮的目的。相對來講,一方是把自己養育長大的父母,一方是剛嫁過來的婆家,女孩當然更相信自己親生父母的。又加上深入到骨子裡的「孝道」,百善孝為先,聽父母的話離婚也就自然而然了。

所以女方在男方面前腰桿可是挺的很直,雖然男方為結婚已經付出了很多財力,可是男方還得看女方的臉色,能忍就忍,不聽話的話,女方父母就讓女兒給你離婚。男方在女方面前只能忍著。當然,男方在自己家裡女兒的家人面前也是如此。他們做的事別人也會做在他們身上。

而婆媳關係也有顛覆性的改變,以前是千年的媳婦熬成婆。現在是兒媳婦娶到家裡,任婆婆再高的道行,你都不敢惹。有的老太太飛揚跋扈慣了,跟不上社會發展的步伐,不了解現狀,還以為能像以前那樣欺負媳婦作威作福。農村人欺辱人是沒有底線的,特別是欺辱自己的家裡人,一般都是父母欺辱孩子還有媳婦,其他人他們不敢。天下無不是的父母,他們天生佔有絕對優勢。有一個老太太真是飛揚跋扈慣了,有了孫子以後,她覺得兒媳婦就得聽她的。孩子都有了你總不能給我兒子離婚吧。一個老太太玩弄一個年輕人很輕鬆的,只是她沒想到後果。年輕人的道行和老年人的道行差太遠,他們一個眼神,一句話都可以把你氣的整夜睡不著覺,折磨人的方式花樣百出,善於心計,歹毒之極。你稍微一反抗她都恨的咬牙切齒。最後這兒媳婦忍不了了,一怒之下與其兒子離婚。這老太太又怕了,又反過來對兒媳婦苦苦哀求,甚至當著兒媳婦家人的面當眾下跪認錯。無奈兒媳內心決絕,非離不可,不但離婚還要要兒子,這其實是故意對男方的報復。由於重男輕女的老觀念,家裡就這一個男孩。男方肯定不同意,最後家裡所有財產歸女方,男孩留下。

農村的很多事是很恐怖的,他們不懂什麼叫「人」,不把自己當人,也不把別人當人。

還有兒媳婦娶過來,生了孩子,丈夫和公公出去打工,婆婆在家種地侍候兒媳。兒媳只管照顧孩子。這還不算,兒媳還要給婆婆要零花錢。上一代人的生長環境比較貧窮,花錢很節儉,和年輕人不同,婆婆當然不想給的太多。有時婆婆不給,兒媳就會鬧著離婚,原因是不給零花錢。有的女孩跋扈一點,在婆婆家完全是個小姑奶奶。「千年的媳婦熬成了婆婆」,現在媳婦不用熬。在小姑奶奶面前婆婆有一萬年的道行也不敢施展,只能忍著。

大致情況就是這樣,女方已經完全不是弱勢群體了。相反男方倒是顯的很弱。只是女方的父母為了把高額的彩禮,名正言順的撰在自己手裡,依然是「怕離婚」的說辭。通用的說辭是這樣:「彩禮先給你們保管著,等有了孩子就給你們了。」在農村認為,新婚小夫妻有了孩子日子就過穩定了。女方父母會有男方拋棄自己女兒的顧慮,所以把彩禮錢存到有了孩子再還給小夫妻。以防被拋棄,至少女方還能落下點錢。

女方父母這樣考慮完全是為了女兒,男方當然不能說什麼。以前確實有這老風俗。只是現在,離婚,離個鬼,一般家庭的男孩哪裡離的起婚。離的起,也娶不起。結一次婚花的錢就已經把父母花的呲牙咧嘴。

這套留錢的說辭依然管用,說是為女兒考慮,其實是利用女兒為錢考慮。錢在他們手裡,給不給還是他們說了算。今日不同往昔,男方如果提出要女方歸還彩禮錢,基本都是離婚的節奏。這個潛規則基本人人都懂,男方已經沒有要錢

鄰村的一個女孩就是這樣的一個例子,也是婚前說好彩禮生了孩子歸小夫妻所有。女孩結婚後生了一個孩子以後,按理說女孩父母是該把巨額彩禮還給小夫妻的時候了。女孩生過孩子第三天,娘家過來送「粽米」,我們這裡的風俗。直言挑明彩禮錢沒收了,要給女孩的弟弟結婚用。女孩的老公聽后大怒,女孩的娘家人走過以後,她丈夫開始打她。女孩的媽媽知道以後就帶領著自己的幾個侄子,到女孩家裡把女孩的丈夫痛打一頓,房子里砸的是一片狼藉,把女孩帶回家準備離婚。而女孩的奶奶就勸女孩的媽媽,怎麼動不動就離婚呢,錢不給人家就不給了,婚是不能離。雖然現在人思想開放了不少,離婚仍然是不大光彩。女孩的媽媽又把女孩送回去了,送回去之後,她老公接著打她,最後只有離婚了。

這種因為彩禮鬧的矛盾的歷來就有,作為父母活了大半輩子,而且農村人心機頗深,勾心鬥角的玩了半輩子心眼。這些已經被他們玩的爛熟了,還有什麼是他們不懂的,他們如此是算好了把女兒犧牲掉。比如他們攤牌的時機,說是在有了小孩之後還回彩禮,其實是算好了要在那個時候攤牌,玄機頗深。家裡剛添一個小孩,一家人肯定喜愛有加。此時攤牌就是以使女兒離婚為手段,男方如果不想失去孩子就得忍著,要錢還是要人。就算離婚時女方把孩子給男方留下,一個才出生的幾天的小嬰孩男方該怎麼辦!這心機玩的令人髮指,這是當地的通用伎倆。

今年,我一個發小的媳婦的「爹地」,更是把這種把這種打劫伎倆演繹的淋漓盡致。

我和這位仁兄是發小,也是近親。也是被耍了一大圈,有了小孩之後女方父母挑明錢花光了,沒了。我這發小一怒之下,與女方父母斷親,拒絕來往。對女方來說,這在當地女方是很沒面子的。女孩的爹地順其自然的把女兒領回了家,再要錢就離婚。我這發小的父母嚇壞了,兒子結婚已經欠了十幾萬的債了,再給兒子結次婚不得賣血,賣血也湊不夠彩禮費。

經過父母死去活來的勸說,還有一些近親的吐沫星子飛濺的攻擊。我這位發小最後還是決定再去把媳婦再「請」回來。由於女方哪裡有兩個哥哥,而且態度過於強悍。臨去女方家「請」人的頭一晚,近親里的一個哥哥,人緣混的比較開。拎著好酒到女方附近村子里把「有頭有臉」的人物聚在一起,喝了一頓。年輕時都是有名的地痞流氓,現在都為人父了消停了許多,只是那種「有頭有臉」的影響力還在。到時萬一打起來,打個電話都去照應一下,打架不下手也壯壯聲勢,

第二天一行七八個人,拎著禮物就朝女方家裡去了。隨行還特地叫了兩年輕人,萬一對方要打人有個招呼。由於和這發小關係較好,又是近親,我也在其列。一般這種情況,男方到女方家去,只有挨打的份。在人家村裡,又是去賠禮道歉,有苦咽,有打挨,人家編的瞎話你也得認,罵的再難聽,你得忍,不然沒法談。天大的委屈也沒道理可講。只是女方這邊父母以往辦事太黑,又陰毒,我這發小的父母怕兒子給打殘了,媳婦也「請」不回來,所以多找了幾個人陪他一同去。臨行前我拍著他的肩膀挑逗他:「老弟,哥今天陪你走一遭。」他只是無奈的苦笑。

到了女方家裡直入正題說明來意,不然人家以為來打架,這麼多人。那女孩「爹地」的臉色唰一下的變了,反應過來,立馬端起了架子。剛開始真以為是來打架的,有點發怵。六十多歲的老頭,人情世故玩了一輩子的人,基本已經修鍊成精,道行高深,話說都是玄機。這老頭不慌不忙,以父親對兒子說話的口吻,對著我這個發小說了一句:「為了十來萬塊錢,搞得妻離子散,你值當嗎?」(意思就是錢不給你,想想自己的家庭、孩子,要錢還是要人。嬰兒可是脆弱的經不起折騰。)

這赤裸裸的威脅,用溫和的語氣說出來,挑釁的力度真是加倍。完全不把和男孩同去在座的人當回事,因為他料定男方不敢離婚,所以他可以隨意的猖狂,男方也不敢把他怎麼樣。

因為彩禮而鬧的妻離子散的年輕人不在少數,毀了多少年輕人和孩子。最無辜的是剛出生的嬰兒,從小心裡就要蒙上父母離婚的陰影。上文被老公暴打了幾次的女孩也是,離婚之後又結了兩次婚,具體不詳,現在孩子有兩三歲了。基本上女方父母想吞掉彩禮用的都是這個套路,百試百靈。

只是有一點,人家可以為了孩子不要那筆錢,但不是所有人都能受的了那種變態無恥蠻橫的玩弄。忍不了的,只有離婚。女方無所謂的,女孩正是緊缺的「暢銷貨」。而這種所謂的「親家」根本沒有親情可言,沒離婚的是債主,你得欠一輩子。離了婚得是仇人,花了巨資又搞的妻離子散,殺你八輩的心都有。

真的想插播一條關於狗的故事,母狗生產過小狗仔之後,是攻擊力最強的一段時間,任何陌生人或者其它東西休想靠近。毛髮直豎,呲牙瞪眼,叫聲凌厲,兇惡無比,它要保護自己的小狗仔。當母狗覺得危險來臨自己無法防禦時,有的母狗會吃下自己的孩子,以此來保護它們。狗,都比他們情感豐富的多!

如果他們還有一點人性的話,怎麼會做出這種事!如果你也成長在鄉村,如果你也對農村比較了解,那麼你告訴我,他們的人性體現在哪裡?體現在哪個方面?他們很會「裝人」這點我不否認。

網上也有說「底層之惡」「底層相殘」之類的聲音。這不是「底層」問題,是人性問題。在他們眼裡,他們這麼做毫無問題。那些說底層之惡的人,如果成長生活在農村不知道又會是什麼樣。城市裡很多人問題不也是被人看做沒問題嗎,影響農村的政策不都是城市裡的人做出來的嗎?農村變得如此,城市又能好到哪裡去呢?二十年之前農村也有兩千塊錢賣掉自己的女兒的,只是那時還是個例。那時家裡女孩結婚要買嫁妝,不退換還彩禮會被戳爛脊梁骨。如今這種所有人一致認同的公開買賣都是經濟快速發展的的結果,整體社會導致如此,不是底層之惡,是人性之惡。不是城市農村的區別,是人性在不同環境的體現。

農村是個熟人社會,幾代人生活在一起。相鄰的村子人們都彼此很熟。也許你會疑惑,怎麼會有臉做這些?在熟人面前怎麼抬頭做人。農村人不是很講臉面嗎?是的,農村人把臉面看的極重。幾乎做所有的事都是為了臉面,所有的事都離不開臉面,只是勞動人民眼中的「臉面」不太好定義。親生兒女沒有他們的臉面重要。只是他們的臉面,不是建立在「仁義道德」的基礎上,不是你所認為的那種臉面。誠實、善良、正直、憐憫、這些都是他們鄙視的。他們的臉面就是是「今生的驕傲」,就像女兒的出去賣淫,回家建起來的的漂亮房子。房子,就是他們的臉面。他們的面子,其實就是婊子的牌坊,而且都是自己立的。

我那個發小的媳婦的爹地,(他堅持讓我用這種叫法,因為不想和他媳婦的爹地扯上一點關係。你敢說「那邊的你爸」怎麼怎麼樣,他立馬給你翻臉,恨死了。事情複雜,不多贅述。)牌坊是這麼立的,立的巧妙高深,耐人尋味。

這老傢伙一臉的正義凜然,形象瞬間的頂天立地,慷慨激昂對著在場的眾人說道:「我不給他錢,是因為我女兒沒材料(形容幹啥啥不行),怕他嫌棄我女兒,和我女兒離婚。如果他現在要離婚,我立馬把錢全給他。」

從當地老理來說,說的很占理,怕離婚的老套路,不是強佔女兒的錢,是代為保管。而且男方如果要離婚,彩禮立馬全部退還。加上老頭頂天立地的態度,當場的幾個人立馬覺得這老頭懂事理,好人!等反應過來,兩句話的意思合在一起,真尼瑪是個老奸巨猾的老王八蛋。

這兩句話的真實含意是:不離婚,錢你拿不走,因為他要保管,保管到什麼時候他說了算,再要錢就讓女兒給你離婚。就算離婚,錢你也拿不走,不離婚錢都不給你,離婚以後會給你嗎。

雖然離婚就給你錢的話我說了,真正離了婚又是另外一種說法,離婚你來要錢試試。這層意思是說給男方的一眾人聽的,而且用那種「正義凌然」的態度表達出來,給人一種「他是一個人」的錯覺,同時又玩弄了男方在場的人,話我說了,懂不懂你們自己去體會吧。就算聽懂了,你們也沒什麼話反駁我,你說我說的哪一句話不對。我的說的話是不要你的錢,但是你得明白我的意思是「要」,而且要要的有臉面。

赤裸裸的把套路玩在明處,毫無顧忌。能用套路玩死別人也是一種「臉面」,不退彩禮的借口就是「牌坊」,只不過當地人都懂得,套路而已,「牌坊」仍然都這麼立。就像彼此都知道對方是妓女,但是個自都有「貞節牌坊」。

這種做婊子又立牌坊的心態的由來,就像夫子廟對著妓女河一樣源遠流長。名士風流和賣淫嫖娼說的都是同一件事——淫亂。名士風流是用來形容自己的,賣淫嫖娼是用來形容別人。

他們不是怕女兒離婚,有些只是為了一次彩禮費,而有的真是巴不得女兒離婚再嫁一次,又能謀取一次錢財。夫妻間的一點小事他們都會鬧成大事,反正他們不怕離婚,男方只有委屈求全的份,只是人的忍耐都是有限的,總有突破你忍耐極限的一天。玩那麼多的陰謀詭計無非是為了臉面,就像是亞當夏娃吃了善惡果之後,用來遮住身體的樹葉。堂而皇之的讓女兒離婚再嫁,沒人性的太明顯。

只是真有這麼乾的,南邊村裡的女孩和丈夫鬧彆扭,原因是她抱著孩子讓老公幫忙倒杯水,她老公當時打遊戲正在緊要關頭,無法起身。這女孩就罵他丈夫,她丈夫起身用枕頭扔了她一下。這女孩子一氣這下抱著孩子回娘家了。到家以後女孩的媽媽開始做思想工作:「妮,咱離婚吧,你哥結婚又欠了十來萬塊錢,離婚再嫁一次,給你哥哥還錢。」於是乎就這麼離婚了,男孩家裡多次來「請」,只不過女孩父母們心意已定,女孩完全的順從。

更奇葩的是隆重的婚禮也辦了,彩禮也給了,媳婦娶過來在家住了一晚,第二天神秘失蹤的。這種新媳婦逃跑事件周邊村裡,所知的已有三起。

一位縣裡法院的廳長,別人向他諮詢離婚彩禮分割問題時,毫不避諱的說:「比他媽的嫖,貴的多。」

說了這麼多,關於一個最本質的問題,我還是不懂。就是彩禮是什麼意思,到底應不應當給女方送彩禮。《聖經》上也有亞伯拉罕給以撒娶親支付高額彩禮的例子,還有「以誠實慈愛聘你歸我」的比喻。似乎娶一個女孩就要付出一些財力表示一下。我曾和一個教會裡的姊妹聊過這些事,我說的一句「婚姻真是和買賣差不多」,對這位姊妹產生了刺激,她用一句「你不掏錢沒人會把女兒嫁給你」對我進行回擊,她的理由是人家養女兒那麼多年,娶人家女人當然要給錢。教會裡還有兩家因為彩禮打官司的,一名當地牧師給兩家介紹的親事,還沒有結婚就因為彩禮鬧了矛盾。

這種是非的混淆,無法分辨的對錯,並不只發生在「彩禮」這件事上,太多事因為觀念的模糊混淆,沒有對錯可言,完全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而這時教會作為「真理的柱石和根基」,對這些混淆不清的「道理」視而不見。甚至很多的牧者和高級的信徒,眾信徒心中的楷模,依然以錯誤的「公婆之理」行事為人、教育信徒。一位牧者講道時的一句「父母就是地上的上帝,順服父母就是順服上帝。」讓人大跌眼鏡,對這種買賣婚姻無非是助紂為虐。

公義沒有清楚的標準,沒有清晰的理念。是非黑白混淆加上人無底線的自私,任何些許的不公的法則,都會被墮落的人性拉向無底線的殘忍,最終人和牲畜沒有分別。就像保羅所說的:有些人生來就像沒有靈性的畜類。

很多教會裡的弟兄姊妹糾結於此,完全是教會裡沒有對公義清楚的概念。他們的公義理念完全是以世俗為標準,在「公理」與「婆理」之間選一個理,加上自己的私心,堅守之。教會裡大講特講的「愛人如己」「做光做鹽」,在公義模糊的概念下,完全是空話、套話、俗話。你的觀念和世俗的觀念一樣,你的做光做鹽和外邦人的害人害己有何區別?連最基本的公義都做不到,談何愛人?甚至於所謂的教會復興,連真理都沒搞清楚,依靠什麼來複興。依靠大聲的唱讚美詩,禱告時的痛哭流涕?還是在混亂的「真理」引導下教會人數的空漲。經上說:我的話是你腳前的燈,路上的光。為何在面對實事的抉擇操作時,找不到能明確指引向左或向右的光。利用「這是正道,你要行在其間」來讚美上帝,為何在實際問題面前,這句話如此的空泛?

從舊約以色列民的民事律,把公義具體到實際遇見的任何一件小事。到新約耶穌基督捨命的代贖,成全公義。都是以公義為基礎,指引人的言行。而現今教會裡充滿空洞的言辭,根本無法指引信徒的實際生活。大講特講的各種神學、愛人如己、赦免饒恕。當然,我不反對這些,雖然對神學所知甚少,我也知道神學很必要,並且我個人也是個神學迷。只是這些如果離開「公義」只是一些沒用的口號,現實生活中你讓他如何去行。甚至有些道德綁架式「饒恕」「愛人」簡直泯滅人性,一些信徒明明正在遭受的不公,講台上卻是讓信徒忘記自己遭受的不公去「愛人」,去「饒恕」,這種做法對信徒公義嗎?還美其名曰「上帝就是無條件的揀選,無條件的饒恕人。」上的饒恕不是無條件的,耶穌基督是以自己的死為代價,滿足公義之後而饒恕的,上帝並沒有扔掉公義,直接把人提到天國。公義是解決人與人,人與上帝之間所有事的基礎。

以個人對信仰的淺見,耶穌基督捨命的救贖工程,是「讓人成為人」,接受福音以後成為一個新造的人。在今世通過傳講真理之內的人倫、道德,恢復人當有的人性。讓人知道如何為「真理的仁義和聖潔」,在各方面道德、人倫各個層面「仁義道德」如何具體實施,而不是只拿沒有任何具體實際意義的「仁義和聖潔」喊口號。知道如何與人相處,如何和與那些沒人性的人相處。這就是做光做鹽。

我不知道這裡面的具體實際意義,所以我講不出來。

先知曾經大聲疾呼:
我厭惡你們的節期,
也不喜悅你們的嚴肅會。
你們雖然向我獻燔祭和素祭,
我卻不悅納,
也不顧你們用肥畜獻的平安祭;
要使你們歌唱的聲音遠離我,
因為我不聽你們彈琴的響聲。
惟願公平如大水滾滾,
使公義如江河滔滔。 (阿摩司書 5:21-24 和合本)

上帝要的是公義。而如何具體實施公義,現在教會裡這種聲音真的好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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