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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只知有朝廷,不知有國家!

人只知有朝廷,不知有國家!

類似的觀念可以追溯到陳獨秀與顧炎武那裡。陳獨秀認為:中華民族自古只有天下觀念,沒有國家觀念。

顧炎武更是認為,亡國與亡天下是不一樣的:有亡國有亡天下,亡國與亡天下奚辨?曰:易姓改號謂之亡國,仁義充塞而至於率獸食人,人將相食,謂之亡天下……保國者,其君其臣,肉食者謀之;保天下者,匹夫之賤,與有責焉而矣!

總之,百姓沒有國家觀念,那麼他們也就相應地沒有了愛國情感,至於朝廷天下,那是肉食者們考慮的;而肉食者們也相應地認為,天下就是他的家,百姓只是他家的奴才,他的家,那是寧贈友邦,也不能給家奴的。

16世紀,葡萄牙人佔據了我們的澳門,不是他們不想吃掉整個,而是實在吃不動;16世紀,整個漫長的東方海岸線上,葡萄牙人最多的時候也不過兩萬人;西班牙佔領菲律賓,走不到跟前就累得大喘氣;荷蘭再厲害,也就是佔領一個小島台灣,一個鄭成功,就能對付得了荷蘭殖民者。

如今,我們的教科書上稱鄭成功為民族英雄,卻不知當初清政府為了剿滅台灣的鄭家勢力曾試圖聯繫荷蘭殖民者以共同殲滅鄭家海上勢力,然後把台灣作為獎品獎勵給荷蘭,當時的康熙認為,海賊乃疥癬之疾,台灣僅彈丸之地,得之無所加,不得無所損,欲棄。施琅上書言:棄之必釀成大禍,留之誠永固邊圉。由此,台灣才得以留了下來,不過我們從中可以看出,施琅已經具備模模糊糊的地緣政治觀念了,可惜,沒有進一步向海洋發展。

上層統治者沒有國家觀念,下層更不會有了。打個比方,王朝統治之下,如果外族一發炮彈打到統治者衙門,老百姓可能都會趴在窗戶上嘻皮笑臉地贊曰:他媽的,這打的也太中了!再來一發要不要?要!

上層與下層互不相愛,不是一個利益共同體,這一點外國殖民者也看到了。

1576年,西班牙殖民者桑迪博士在從菲律賓寫給國內的信上稱:人是一群卑賤、無恥而且可惡的人,的國王與官吏虐待窮人,以聞所未聞的暴政對待他們的人民,而他們的人民也沒有一個人會對他們的國王效忠。這是殖民者觀察出的結果,後來發生的事實更印證了他們的結論。

1603年,西班人屠殺華人僑民兩萬,明政府不但不興師問罪,還修書慰問夷人。政府的這種態度,對西班牙人簡直是變相的鼓勵。所以,37年後,也就是1639年,西班牙人再次屠殺僑民兩萬人,大明政府照樣無動於衷。「無動於衷」也不行了,政府本身也沒幾年日子了,五年之後,它就玩完了。

政府不愛人民,人民也不傻,也談不上愛政府。麥天樞在《昨天——中英鴉片戰爭紀實》里是這樣說的:「如果以為沿海和長江的炮聲與白旗,已經在國民中掀起了多麼巨大的精神波瀾和情緒風濤,那便是屬於今人想當然的自作多情。」

事實上,英國殖民者也發現了這一點,1841年的鴉片戰爭中,英國艦隊突破虎門要塞,沿江北上開向烏涌的時候,江兩岸聚集了數以萬計的當地居民,平靜地觀看著自己的朝廷與外夷的戰事,好似在觀看兩個不相干的別人爭鬥。

如果說的執政者只愛自己的龍墩的話,那麼老百姓也不含糊,只愛自己家的門檻。陳獨秀在其《我們究竟應當不應當愛國》中說:國家不過是人民集合對外抵抗別人壓迫的組織,對內調解人民紛爭的機關,善人利用它可以抵抗外族壓迫,惡人利用它可以外而壓迫異族,內而壓迫人民,我們是貧弱受人壓迫的國家,對內固然造了許多罪惡,「愛國」兩字往往可以用作搜刮民財壓迫個人的利器。

陳獨秀說了這麼多,無非是一個意思:警惕惡政下的愛國主義。說白了,愛國本是一件簡單的事,但那是對於現代意義上的公民而言,對於奴隸,愛國就複雜化了——

真正的愛國英雄袁崇煥被政府當作賣國賊凌遲處死,北京城的老百姓自發形成的愛國義舉則是瘋狂地一人一片肉把袁的肉塊生吃了;

岳飛死了,真正的賣國賊端坐龍墩依舊當他的萬民之父皇,賣國賊的經紀人秦檜則在死後被百姓弄得長跪不起;

秋瑾等愛國志士喋血菜市口,貧農華老栓則用烈士的鮮血沾成人血饅頭給他兒子治肺結核!阿Q更是踮著腳後跟喊:「殺頭?好看!」

我勸天公重抖擻,不拘一格降人材的龔自珍,如果知道英法聯軍火燒圓明園時領路的恰是他的親生兒子龔孝拱的話,他老先生一定會害羞的。

血與火的洗禮中,有了辛亥革命,有了五四運動,但是文化啟蒙並沒有完成,奴隸也沒有變成公民,偉人尚且沒有完全接收現代文化的洗禮,沒有擁有現代國家觀念,更遑論一般的民眾?了解了這一點,對於抗日戰爭中漢奸之多(光偽軍就280萬),我們就不會感到吃驚了。

提到漢奸,我們不妨作一下介紹。最開初的漢奸,意為一切為外國人做事的人。你給外國人當廚師,漢奸!你教外國人的孩子學中文,漢奸!你賣東西送貨到外國人門前,漢奸!你信西方的宗教,漢奸!只不過,最開初的漢奸僅是道德歧視對象而非政治仇視對象,也就是說,並無人身安全之慮。

可到義和團時代就不行了,洋人被稱作長毛,漢奸被稱作二毛(教徒)和三毛(沾一切洋貨與洋事務的人),格殺勿論。當時義和團眼裡,嚴復是他們要殺的第一個特大漢奸,《國聞報》都被義和團砸了,最後這漢奸還是在大刀王五的掩護下才逃出天津奔向上海的。

文化啟蒙大師成為義和團英雄眼裡的頭號漢奸,這本身就是一個巨大的諷刺,現在文化界最大的一樁漢奸公案是有關周作人的,日本人進北京,當時文化人士大都南下了,只有周作人選擇留了下來,有人說,周之所以選擇留下乃是想保護北大的圖書館。不管怎麼說,時人不容他。當時南下中的郭沫若就以惋惜的口吻說,願以幾百個腦袋換周作人。

其實,周作人平時的人品,才華,哪樣也不差。單舉一個例子:北大圖書館館長李大釗被張作霖絞死後,極大地刺激了周作人。他一邊悲憤地寫下《偶感》,捍衛李大釗的名譽,一邊把李大釗的大兒子李葆華藏在八道灣,轉送日本留學。周作人這樣做,是冒著極大的生命風險的。但這樣一個勇敢的人,在政府和同仁紛紛南逃(人忌諱這個逃字,八國聯軍進,慈禧和光緒把自己的逃跑叫西巡,小日本來了,政府與文人就「南下」了)之時,為什麼不勇敢地選擇南逃呢?

魯迅研究會理事倪墨炎也認為周作人不是膽小之人:「周作人當漢奸絕不是偶然的。別人捉進去了,嚴刑拷打,吃不消了,當漢奸了。他不是這樣的,他思想上本來就消極了。」周作人研究專家,華東師範大學的教授陳子善是這樣解釋的:「他認為日本文化也好,文化也好,都是東方文化,他淡化了一個民族觀念,淡化了一個國家觀念,而強調了一個文化觀念。」

我覺得陳教授解釋得比較合理,作為一個文化巨人,周作人缺少的是民族觀念,國家觀念。這一點我信,因為的另一位文化巨人,堪稱五四啟蒙運動之旗手的陳獨秀在其1904年的一篇文章中說:「十年前,我……哪知道國家是什麼東西……到了甲午年,才聽見有人說,有個什麼日本國,把我們打敗了,到了庚子年,又有什麼……八國聯軍,把打敗了,此時我才曉得,世界上的人,原來是分作一國一國的……我生長二十多歲,才知道有個國家……」

這裡無意為周作人翻案,因為文化漢奸這帽子,是蔣中正同志給他扣上的,要翻,還得給蔣同志燒香,問人家同意不同意,不必自找麻煩。這裡只是想說明,由於人先天缺少國家觀念,其後果是嚴重的。何兆武說:「近代一交戰,天下一家的人立馬兒變成了兩個方向:一是崇洋媚外,二是狹隘的民族主義。」何先生說得對,家奴也就只有這種選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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